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应满足什么要求?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因此准确、完整、清晰地绘制外观设计图或拍摄照片是十分重要的。它们应满足以下要求:(1)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不得小于3厘米x8厘米,也不得大于15厘米x22厘米。 所有的图片或照片应该提交一式两份,对于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应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2) 就立体外观设计产品而言,当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时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或者照片);当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时,可以仅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或者照片);就平面外观设计产品而言,当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时,...全部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因此准确、完整、清晰地绘制外观设计图或拍摄照片是十分重要的。它们应满足以下要求:(1)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不得小于3厘米x8厘米,也不得大于15厘米x22厘米。
所有的图片或照片应该提交一式两份,对于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应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2) 就立体外观设计产品而言,当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时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或者照片);当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时,可以仅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或者照片);就平面外观设计产品而言,当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时,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或者照片);当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时,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或者照片)。
对提供的每幅图的下方应注明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仰视图、俯视图、立体图的字样。对于省略的视图应在简要说明中写明。(3)外观设计图片的绘制应按照机械制图的国家标准绘制,一律使用黑色墨水绘制。
(4)各视图的比例应一致,投影关系应对应。一般情况下,在一件申请中照片和图片不得混合使用。当一组六面视图仍不能很清楚地表达该外观设计时,可以提交剖视图、展开图、局部放大图、使用状态参考图等。如果该外观设计产品有几种不同变化状态时,应分别提交不同变化状态的图。
(5)图片或照片中不得有不是构成外观设计的图形或文字,如商标、标志、有名的建筑物等,同时也不得保留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等。(6)成套产品,如餐具、茶具等,作为一件申请提出时,应当分别提交每件产品的六面视图,相同或对称的视图可以省略。
能够分离的两件以上的组合件,除提交组合状态六面视图以外,'还需提交每一单件的六面视图或立体图。如组合家具、本体与盖的组合物品、积木类产品等。但对于平面拼图玩具可仅提交组合状态主视图,不必提交单件视图。
(1) 请求保护色彩时,应提交两份彩色照片或彩色图片。提交彩色图片时应使用绘图纸,并使用着色牢固、不易褪色的颜料绘制。(8 )对于透明物品,应按照透明可见部分的真实情况绘制,当内层和外层有两种以上形状、图案和色彩时,要分别表示出来。
(9) 照片不得采用复印件,并且产品的照片中不得有任何与产品无关的背景物。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