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与同一栋楼业主签有10多版本合同是否属于欺诈行为?开发商和1500户业主签的合同都不尽相同,主要是主体工程材料和配套设施不同.开发商利用大家对其的信任,和不同的人签定了不同的合同.比如说原来第一批的合同上写房门是"防火门"的,后来写是"夹板门";原来写:有管道煤气表到位的,后来的合同都没有提到........很多的不同我们不明白的是:作为主体的工程材料应该是统一采购,不可能说一家是这种材料,另一家又是其他材料;管道煤气也不是一家装另一家不装,没有一家管道煤气公司做这样的工程吧?况且16层高的楼,按国家有关规定就必须安装管道煤气,不能使用罐装煤气啊.开发商本身在实施建筑工程时就应该考虑到这一点啊.还有我们的公摊高达30%多,我们要求开发商给予公示,开发商不予答复,上级部门也不管,我们该如何办?请各位出主意.谢谢!
开发商
管道
煤气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