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毕业生就业政策是怎样的?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普通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武政〔2004〕2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落户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04〕84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关于武汉市2004年接收非武汉生源大专中专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毕〔2004〕1号)和《关于武汉市2004年人才储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毕〔2004〕2号)的文件精神【文件内容详见"武汉毕业生就业网"(www。 whbys。gov。cn)】,现就有关问题回答如下:
问:哪些毕业生在汉就业不受限制?
答:1、对我市用人单位接收的本科及以上学...全部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普通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武政〔2004〕2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落户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04〕84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关于武汉市2004年接收非武汉生源大专中专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毕〔2004〕1号)和《关于武汉市2004年人才储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毕〔2004〕2号)的文件精神【文件内容详见"武汉毕业生就业网"(www。
whbys。gov。cn)】,现就有关问题回答如下:
问:哪些毕业生在汉就业不受限制?
答:1、对我市用人单位接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放开吸纳;
2、对我市城郊生源的普通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未就业毕业生,在中心城区落实就业单位,经市毕办核准后,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3、对我市生源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生源地就业不受限制。
问:在汉就业受2年择业期限制的是指哪些毕业生?
答:1、对普通高等专业学校非武汉生源大专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在2年择业期内被我市用人单位接收,经市毕办核准后,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2、对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非武汉生源的未就业毕业生,属我市急需专业的,在2年择业期内被我市用人单位接收,经市毕办核准后,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3、对武汉地区高校自考自学、成人教育有学士学位的本科未就业非武汉生源毕业生,在2年择业期内被我市用人单位接收,经市毕办核准后,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4、对武汉地区各类学校自考自学、成人教育属我市城郊生源的未就业毕业生(含户口仍在生源地的),在2年择业期内被我市用人单位接收,经市毕办核准后,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问:2年择业期的起止时间范围如何确定?
答:从毕业当年的7月起,到第三年的8月31日止。
问:自考自学、成人教育非武汉生源的毕业生在汉就业的条件是什么?
答:对武汉地区高校自考自学、成人教育非武汉生源未就业应届(即当年)毕业生(含户口仍在生源地的),属我市急需专业的,被我市用人单位接收,经市毕办核准后,办理就业落户手续;有学士学位的本科未就业非武汉生源毕业生,在2年择业期内被我市用人单位接收,经市毕办核准后,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问:武汉市2004年的急需专业有哪些?
答:武汉市2004年接收非武汉生源大专中专毕业生急需专业目录
材料类、机械类、仪器仪表类、能源动力类、电气信息类、土建类、环境与安全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轻工纺织食品类、生物工程类、农学类、管理类、经济学类。
计算机、电子商务、电子技术、电气技术、机械、汽车制造、化工与制药、生物工程、经济学、企业策划、企业管理、物流管理、建筑、工业与民用建筑。
问:武汉市人才储备毕业生的范围是什么?
答:武汉地区普通高校和教育部全国重点院校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并愿意留在我市工作的非武汉生源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采取"先接收入户,后推荐就业"的市、区两级人才储备办法。
问:武汉市人才储备毕业生的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办理人才储备:
1、博士、硕士毕业的研究生,双学士本科毕业生;
2、经省、市级有关技术、专利部门认定的有创造发明、技术革新产品专利等成果的;
3、获得学士学位,属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理学、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类的专业。
问:到武汉市就业的毕业生要收费吗?
答:1、对到我市就业和人才储备的毕业生,在办理就业落户等相关手续时,各部门和单位不得收取除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2、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为其妥善保管档案,2年内免收档案保管费。
问:毕业生到我市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需带哪些证件?
答:1、到市管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凭市毕办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入户介绍信》,户口迁移证明,到拟落户派出所的区公安分局办理大中专毕业生的落户手续。
2、到省管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凭省毕办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入户介绍信》,户口迁移证明,到拟落户派出所的区公安分局办理大中专毕业生的落户手续。
3、武汉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回生源地落户,凭入学前原注销户口或公安派出所证明、毕业证(或学校证明),到拟落户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问:毕业生的户口可落往何处?
答:在我市已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其户口可按以下方式选择落户。
1、毕业生的户口可落在毕业生的固定住所处;
2、毕业生的户口可落在亲友的户口上;
3、毕业生可以用人单位的门牌号码单独立户;
4、毕业生的户口可落在单位的集体户口上;
5、毕业生的户口可由用人单位所在辖区的公安部门进行专项管理;
6、毕业生的户口可上在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口上。
问:人才储备毕业生的户口落往何处?
答:市、区人才储备毕业生的户口,可以上在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上,也可以上在亲友家的户口上。其所上户口为武汉市的常住户口,可在武汉市内正常异动。
问:集体户口可以异动吗?
答:在我市已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其户口上在用人单位集体户口上或上在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上的,均为我市常住人口,可在武汉市内正常异动。
二、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
"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具体内容详见"武汉毕业生就业网"(www。
whbys。gov。cn),现就有关问题回答如下:
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需要注册"武汉毕业生就业网"吗?
答:按照"武汉市人事局关于推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化管理的通知"(武人〔2003〕36号)要求,从今年起,在我市就业的毕业生和我市用人单位,需先在"武汉毕业生就业网"(www。
whbys。gov。cn)上注册。
问:毕业生签约核准后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用人单位通过"武汉毕业生就业网"上报的签约被核准后,按以下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1、应届毕业生(或单位)持单位及上级主管(或代理)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市毕办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核对后,领取《武汉市毕业生接收函》,作为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的依据。
2、已派遣的应届毕业生,除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持省级《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武汉市属中专学校毕业生除外)、毕业证、户口证明,到市毕办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核对后,办理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手续。
3、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持报到证(或学校未就业证明)、毕业证、户口证明,到市毕办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核对后,办理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手续。
问:工作程序中提到的"户口证明"有那几种?
答:户口证明是指户口迁移证明、市内户口本、武汉市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市公安部门的证明。
问:如何理解"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答: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常是指直辖市毕办和省毕办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问:办理人才储备需那些程序?
答:1、符合人才储备条件的毕业生,在武汉毕业生就业网注册后,需在"毕业生"内进行"人才储备登记"。
2、毕业生与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才储备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应将其身份证号和上报密码提供给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在网上"上报储备签约"。
3、市毕办在网上核准,毕业生到市毕办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领取《武汉市毕业生接收函》,作为回校办理离校手续的依据。
4、毕业生须持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证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人才储备协议书》到市毕办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5、毕业生凭市毕办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入户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及两张一寸黑白相片到拟落户区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户口可落在签订储备协议的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上,也可落在亲友家的户口上。
问:我市生源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哪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答:我市生源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到政府所属的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或劳动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问:已到外地就业的往届毕业生,能否将户口迁往武汉?
答:通过省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派往外地就业的毕业生,符合我市接收引进条件的,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一年内,在我市重新找到接收单位的,可按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的改派手续;超过一年的,由人事部门按人才流动和干部调动的规定和条件,办理调动手续。
三、武汉毕业生就业网(www。whbys。gov。cn)
武汉毕业生就业网开通以来,广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注册使用网站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我们对一些主要问题,进行了升级处理。现就操作中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网上有具体操作步骤吗?
答:在"武汉毕业生就业网"首页可查看以下操作内容。
1、毕业生如何注册?
2、单位如何注册?
3、已注册单位如何上报需求和上报签约?
问:单击"专业代码"等弹出的界面太小,无法操作。
如何解决?
答:这是因为你使用机子的IE的浏览器是5。0版本的,需要升级为6。0版本的。请在本网"下载中心"下载"IE6。0简体中文版",解压后,找到IE6并安装,即完成升级。
问:网上能看到毕业生签约的情况吗?
答:已在网上注册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用人单位凭毕业生提供的身份证号和上报密码,在网上上报签约,市毕办核准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在"毕业生"和"单位"专区,查到签约核准的结果。
也可在首页的"学生查询"内的"毕业生基本情况"中的"状态"栏,看到结果。
问:人才储备毕业生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到市毕办办理解约手续?
答:市毕办已核准且未办理报到手续的毕业生,若已落实就业单位,用人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上报签约",网上所显示的"人才储备签约"会自动"解约"。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