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王律师, 我是一个普通的打工者,去年我在辉达房产公司《中介》在他们公司签订了一套住宅房,是去年11月份签的合同,可是当我所有的税务手续都办好的时候,去房产局过户的时候,我所买的房屋被法院冻结了,原因是空别人钱被冻结的,当时卖房人承诺两个月时间可以过户,只至今年初又一次的失约,现在中介找对方,对方也不能给一个准确的说法,我现在该怎么办,希望王律师您可以给我指点,因为我对法律声明也不懂,我的房子买在汇林阁政务区的,现在是市场房价和我那个时候买买价格差距很大,这个赔偿我应该找谁,,,,,如果我想持有这套房产我又应该怎么办,对方看房价高了,现在不想买了怎么办,我的电话18656755171。
1、违约金指的就是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
根据法律,您的房屋转让协议是有效的,您可以据此追究原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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