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出示这样的证明?
一、你不要把话说漏了,你不是申请鉴定,而是申请重新鉴定吧。 二、已经有了鉴定结论,申请重新鉴定的,必须符合法定的理由,否则,不许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 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 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 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 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 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三、没有法定理由,仅仅对鉴定结论不满意,无法作为重新申请鉴定理由。 1、为了保障...全部
一、你不要把话说漏了,你不是申请鉴定,而是申请重新鉴定吧。 二、已经有了鉴定结论,申请重新鉴定的,必须符合法定的理由,否则,不许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 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 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 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 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 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三、没有法定理由,仅仅对鉴定结论不满意,无法作为重新申请鉴定理由。 1、为了保障再次鉴定的鉴定效力,鉴定规则规定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2、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