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社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最基础、最广泛的监督。社
会作用的发挥,关系着党和国家民主生活的兴废,事业的成败。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加强和完善监督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职能,增强监督紧迫感。
(1) 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制度。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民群众在推动历史进步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在发挥监督作用中,人民群众监督也是社会监督的主体。群众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下。 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党政干部的政治水平高低、思想作风好坏、工作政绩大小,群众是直接感觉者,也是直接受益者或直接受害者。因此,群众监督是最广泛的监督,也是...全部
社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最基础、最广泛的监督。社
会作用的发挥,关系着党和国家民主生活的兴废,事业的成败。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加强和完善监督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职能,增强监督紧迫感。
(1) 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制度。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民群众在推动历史进步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在发挥监督作用中,人民群众监督也是社会监督的主体。群众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下。
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党政干部的政治水平高低、思想作风好坏、工作政绩大小,群众是直接感觉者,也是直接受益者或直接受害者。因此,群众监督是最广泛的监督,也是监督腐败分子最有力的武器。国家的性质决定了“群众应当有权为自己选择负责的领导者,群众应当有权撤换他们,群众应当有权了解和检查他们活动的每一个细小步骤”。
党员干部只有把自己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群众经常不断、及时有序地提醒和矫正权力在运行过程中的变异,才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工作部署得以顺利贯彻落实。只有发挥群众监督的主体作用,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和奋斗目标。
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制度,一是要高度重视群众监督。“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党员干部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始终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人民群众一旦反映和揭发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应当立案查处,对违法违纪者要严肃处理,绳之以法,决不姑息。
二是要认真做好信访监督。信访是宪法赋予人民参政议政、管理国家、民主监督的权利,也是党与群众密切关系
的桥梁。特别是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各种思想相互激荡的情况下,要求党政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注意工作方法,做好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要实行目标责任追究制,党员干部要亲自抓,做到思想、工作、精力三到位。要不断强化信访机构,组织精干队伍,建立先进信访网络,热情听取群众意见,认真依法处理问题。三是要通过信访立法,切实保障人民监督的权利。
检举、揭发、控告是群众监督干部的主要形式。虽然党员干部非常重视信访工作,坚持信访接待日,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但问题是群众的举报权得不到法律的保障,经常会发生举报信件落入被举报人手里的情况。
不仅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给举报人带来祸端。因此,要通过制定《举报法》,使举报揭发纳入法律轨道,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保护监督权制度,严厉惩处压制民主、陷害他人、打击报复的干部。对侵犯群众监督权利的人和事,要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和完善奖励举报者制度。
教育群众客观公正地举报干部问题。对于举报成绩突出的人要给予奖励,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鼓励群众自觉地履行监督权。
(2) 建立健全权威支持制度。目前,我国公民实施监督的基本手段是批评、建议、申诉、检举、控告。
为了保障公民这些监督权力的实现,权威部门必须提供支持制度,主要体现在要建立相应的受理群众批评、建议、申诉、检举、控告的制度。其中要重点加强信访机构和举报制度的建设。对于信访工作,《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向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要求、建议、批评和揭发、控告、申诉,
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也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国家工作,监督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方式。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保障人民群众行使这项民主权利。”群众举报是公民行使监督权力的另一条重要渠道。群众举报作为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具有方便易行、处理迅捷、覆盖面广、威力巨大等优点,已经日益成为群众维护正义、抑制和消除腐败的重要武器。
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在举报工作实践中,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如举报者缺乏一定的举报常识,对举报者的保护激励不够,举报工作的法律化、规范化不够,少数人利用举报手段诬告、陷害好人等等,这些都严重地干扰和阻碍了举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政府要加强举报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公民的举报常识,使举报者的举报能够准确、详实、迅速和安全;制定《举报法》,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举报机构的设置、性质、职权、义务和工作程序,明确举报人的权利、义务和应负的法律责任等;健全保密制度,对举报者的姓名和内容、举报信件的处理、举报的方式和方法全过程进行保密,对泄密者要严肃处理;完善举报奖励与保护制度,举报是对社会和国家有益的高风险行为,按照规定举报有功人员,国家将予以奖励,对奖励的方式和数额要深入研究,以利于提高公民举报的热情;完善举报查询制度,举报人对举报后受理与转办情况,有查询的权利,接受举报的单位应负责予以解释;对举报属实的,承办部门或有关人员压着不办的,举报人有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并要求追究原承办部门有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此外,权威部门还要加强政务公开制度的完善。政治系统的
公开程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的民主化程度。政治系统公开性的逐步加强,意味着作为社会监督客体的权威部门在决策和执行环节中将更多地允许公众参与,听取公众的意见,从而减少决策和执行的随意性。
公开的政治系统将为社会监督的开展提供更多的信息资源、监督渠道和参与热情,权威部门有责任、有义务也有能力为促进我国社会监督的落实和不断完善提供这方面的支持。为此,首先政务公开必须增加实质性内容,而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的或范围有限的公开。
在不影响国家基本利益的前提下,执政党决策的过程、程序和内容的公开,立法机关议事日程、辩论过程、讨论记录、表决结果的公开,政府国务政务活动的公开,司法机关适用法律过程和结果的公开,以及党政主要官员财产和健康状况的公开,都是极为必需的。
其次要完善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社会协商对话制度是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密切与人民群众关系、克服官僚主义的有效途径,它使得各级领导机关的决策直接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通过协商对话能够及时、准确地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互相理解,是群众对领导决策最有力的监督形式之一。
再次要健全群众评议干部制度。群众评议干部就是通过听取各级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和个人述职报告后,由群众根据其工作实绩和德才状况,发表议论,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再把评议结果结合组织的考核意见,决定其升降奖惩。
邓小平曾提出,人民群众有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等权力。这五种权力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而在实际当中后三种权力相比于前两种要薄弱得多。群众评议干部制度如果发挥得好,会产生较高的约束性和强制力,对于保证后三
种民主监督权力的实现有着重要的实践作用。
(3) 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制度。舆论监督是以新闻报道和网络传播载体的方式,反映群众意愿,推动社会发展的特殊社会监督形式。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舆论监督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舆论监督也越来越被人民群众所接受、选择使用。
它虽不具备法律强制力,但会对被监督对象形成巨大的压力。它具有公开、广泛、及时、真实和评价的特征。俗语道:违法违纪者、贪污腐败者“不怕领导批,不怕群众告,不怕内部再通报,就怕新闻媒体把光曝”。
虽然干部手中有权力,但干部的行动无时无刻不处在群众监督之下,违法违纪行为一旦被人民群众揭露出来,众人评说,世人注目,网络批判,造成的舆论势能不可小视。
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络要充分结合自身优势,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以达到惩恶扬善,伸张正义,凝聚民心的目的。
当前地方保护主义、社会不正之风、弄虚作假等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使舆论监督面临诸多困难。
一是批评稿件见报难。地方对批评报道采取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的态度,甚至提供假情况。二是批评稿件采访难。被采访干部对批评稿件采取对抗、说情、取闹的态度或字里行间挑毛病,强词夺理。同时被批评者的上级领导也百般搪塞和阻挠。
三是实际问题解决难。被批评单位和个人不接受属实的批评,不积极解决问题,而是在枝节上纠缠,拖着不办。四是对披露揭发者刁难。勇于批评问题的记者经常会受到无理纠缠、人身攻击、工作刁难、调离撤职,甚至栽赃
陷害等打击报复的现象。
因此,必须深化舆论改革,不断完善监督制度。一是加快制定完善舆论监督相关法律。我国法律虽多,但新闻法律仍不健全。在舆论管理h,人治色彩浓厚。舆论监督需要制定《新闻法》,规定舆论监督的权利、义务、性质、任务,以及对违法者的制裁等,保护新闻、通讯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积极创造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一方面新闻工作者要切实和人民群众站在同一立场,敢于维护法律尊严,不怕吃官司;敢于坚持正义,敢于碰硬,敢于为民立言。同时也要善于监督,注意工作方法,争取领导部门支持。
另一方面我们的领导干部要以一种“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心态习惯和容忍舆论监督,习惯在舆论监督下从政的新的活动方式。对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地支持和配合,不能求全责备。三是保持舆论监督的相对独立性。
党对舆论监督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新闻工作者要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但在舆论监督上要有具体操作权。在内部管理上,有人事、经济自主权;在业务上有采访、发稿决定权。
由于媒介效应都受到各类群体的关注,媒体监督要勇于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在挑战中不断提高监督能力。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