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户手续及相关的材料如下: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或是父和母单方的户口簿。 主要是看新生儿要随父还是随母。 4、其他相关材料。如: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如果当地派出所需要,还要入户父或母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是居委会的证明。
没有居委会的,可到村委会开证明也可以。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 具备了以上的所有材料,就可以到父亲或是母亲的户口一方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