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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提出的绝对真理

谁提出的绝对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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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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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同一真理的两重属性”这一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对真理的论述。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有两方面的含义: 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有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在这个意义上,承认客观真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   二、每一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世界的可知性,承认人能够获得关于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完整的、正确的认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过程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的。  它也有两方面的含义: 一、从整个客观世界来看,任何真理的认识只是它的某些领域、某些事物和过程的一定范围的正确反映,反映广度是有限的。
  所以,承认认识有待于扩展,也就是承认了相对真理。 二、从特定的具体事物来看,任何真理的认识只是对它的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近似正确的反映,反映的深度是有限的。  所以,承认认识有待于深化,也就是承认了相对真理。
   任何客观真理,都具有绝对性的一面,又有相对性的一面。也就是说,任何一项客观真理,从一种意义、一个角度上看,它是绝对真理,或具有绝对性;从另一种意义、另一个角度上看,它又是相对真理,或具有相对性。
   相互交流。  供参考。

2019-03-12

27 0
只能是上帝.

2019-03-12

33 0
没有绝对的真理.真理都是相对的,在某一个时期是正确的,随着时代的进步,是需要不断的修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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