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怎么增加?从20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 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五年内Ⅰ类学分25-50学分,Ⅱ类学分75-100 学分,不能跨年度计算,并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 学分,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 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 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1学分,3、省级学术会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确定标准为: (1)大会宣读论文,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授予4...全部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 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五年内Ⅰ类学分25-50学分,Ⅱ类学分75-100 学分,不能跨年度计算,并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 学分,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 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 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1学分,3、省级学术会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确定标准为: (1)大会宣读论文,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授予4-3-2 学分;
(2)大会书面交流论文,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授予2-1-1学分(每篇论文必须有一位作者到会交流,否则不授予学分);
(3)大会列题交流论文,第一作者授予1学分; (4)专题学术讲座,主讲者按每学时授予1学分; (5)专题讲座听讲者授予2学分(听满12学时)。
4、上述1、2、3 项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 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 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
写出综述,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 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 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由本单位主管继续医学教育的部门组织考核、按委员会制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4、科研项目 5。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
6、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 学分。
7、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8、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主讲人可授予2 学分,参加者授予0。5 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9、临床病例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 学分,参加者授予0。
2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若帮到您,请给好评,谢谢。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