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舶指的是什么?
又名市舶。本指明初海外诸国贡使所乘的船舶,引申为明清时代
官府的对外贸易。明制,外国贡使来中国,除携带贡品外,准许附带 商货进行贸易。对各次朝贡的贡品,明政府均照例偿以相当代价。非 朝贡国家的船舶来华互市例加禁止。 明政府对海外诸国来华朝贡的贡 期、贡道、船舶数和朝贡人数都有具体规定。贡期有两年一贡(如琉 球)、三年一贡(如暹罗、高丽)、十年一贡(如日本)数种,通常 为三年一贡。为辨认贡舶的真伪,洪武十六年(1383),礼部制定勘 合制度,并开始对暹罗等五十九国发放勘合文册。 贡舶到达港口后, 先由市舶司检验“勘合”,相符者方许入京朝贡。贡舶带来的商货, 可由贡使带入京师,在会同馆开...全部
又名市舶。本指明初海外诸国贡使所乘的船舶,引申为明清时代
官府的对外贸易。明制,外国贡使来中国,除携带贡品外,准许附带 商货进行贸易。对各次朝贡的贡品,明政府均照例偿以相当代价。非 朝贡国家的船舶来华互市例加禁止。
明政府对海外诸国来华朝贡的贡 期、贡道、船舶数和朝贡人数都有具体规定。贡期有两年一贡(如琉 球)、三年一贡(如暹罗、高丽)、十年一贡(如日本)数种,通常 为三年一贡。为辨认贡舶的真伪,洪武十六年(1383),礼部制定勘 合制度,并开始对暹罗等五十九国发放勘合文册。
贡舶到达港口后, 先由市舶司检验“勘合”,相符者方许入京朝贡。贡舶带来的商货, 可由贡使带入京师,在会同馆开市三日或五日,中国商人及军民人等 可将非禁货物运入馆内,在礼部派员监督下“两平交易”。
也可以在 市舶司所在地互市,由市舶司主持,官设牙行,与民交易。初,贡舶 贸易全免课税。弘治、正德年间始行抽分制,税率不一。弘治年间 (1488〜1505),北京会同馆互市,抽税十分之五。正德年间(1506〜 1521),在广东市舶司所在地互市,抽税十分之二,此后一般以此为 准。
隆庆以后,贡舶贸易渐趋衰落。诸国来华之互市船舶,渐称市 舶。入清以后,市舶成为外国商船的专称。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