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一建材店,目前遇到一事,有点伤脑筋。有个装饰公司的采购员向我定了一批洁具,总价3万左右,他付了1000元定金。现在货到了他却跟我说这批货他不要了,作为补偿,定金他也不要了。我这批货一般很特定的客户才要(但不是定制),一般客户不会要,而我给厂家定货是付全款的。真伤脑筋,压了2万多的货款。我现在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和厂家合起来骗我,想想头都大了!如果要证明是诈骗,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呢?!
从法律角度讲,不算诈骗:
1:定金: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之后,履行之前,在应给付数额内预先支付另一方数额金钱的担保形式。
当事人一方履行义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无权要求收回定金。
授受定金不履行约定,应当双倍反还定金。
2:如果给付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他就无法不要货了。 必须履行合同。
我不知道您签定的是“定金”,还是“订金”,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如果是定金,你就只能按对方的意图办事了。
如果是订金,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他履行合同。
以后你签定合同的时候,要签定“订金”,他们就没有办法不履行合同了。
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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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要按证据说话,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订货人和厂家是联合起来骗你的,那你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这只能算违约,不能算诈骗。如果当初在购货时有违约的规定,那就应该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按照一般约定俗成的规矩是违约方案总价的10%赔偿。
是和厂家合起来设的骗局!那货是积压的,或是卖不出去的劣质品,但你没有证明他们的行为是诈骗,难办.
应该不属于诈骗,因为货还在你手上,而且定金也不要了。若货给他提走(用欺诈手段),没给你货款,你可以报警。当初他向你订货时,双方协商的定金太少,起码在30%以上,现在你只能慢慢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