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办理流程有哪些呢?
1、市公积金中心向缴存单位提供现有的该单位的职工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对账单。
2、各缴存单位组织职工,对照职工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核实完善职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公积金账号、联系电话等要素,加盖预留签章后,将职工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及电子版报送市公积金中心或县(市)管理部审核。
3、职工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经缴存单位和职工核对、市公积金中心审核后,由市公积金中心据此向发卡银行提出办卡申请。
4、发卡银行受理申请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制作,联名卡与住房公积金账号绑定,并将联名卡送到缴存单位或由银行工作人员将联名卡发放给职工本人。
5、由...全部
1、市公积金中心向缴存单位提供现有的该单位的职工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对账单。
2、各缴存单位组织职工,对照职工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核实完善职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公积金账号、联系电话等要素,加盖预留签章后,将职工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及电子版报送市公积金中心或县(市)管理部审核。
3、职工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经缴存单位和职工核对、市公积金中心审核后,由市公积金中心据此向发卡银行提出办卡申请。
4、发卡银行受理申请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制作,联名卡与住房公积金账号绑定,并将联名卡送到缴存单位或由银行工作人员将联名卡发放给职工本人。
5、由缴存单位代领公积金卡的,单位须安排两人办理,一人领取卡片,另一人领取对应的密码信封。缴存单位自领取联名卡后5个工作日内将联名卡发放给职工本人,并向发卡银行提供职工本人领卡的相关证明并加盖单位预留签章。
如有特殊原因缴存职工未领取的,缴存单位将联名卡交回发卡银行,发卡银行网点为持卡人办理注销手续。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