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监测项目
一 根据我国卫生部1985年批准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标准,归纳起来共有四方面指标:
[1]感观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浑浊度<3度,特殊情况<5度,不得有异臭、异味,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物。
PH值为6.5~8.5;总硬度(以碳酸钙计)<450毫克/升;铁<0.3毫克/升;锰<0.1毫克/升;铜<1.0毫克/升;锌<1.0毫克/升;挥发酚类(以苯酚计)<0.002毫克/升;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3毫克/升;硫酸盐<250毫克/升;氯化物<250毫克/升;溶解性总固体<1000毫克/升。
〔2〕毒理学指标。
氟化物<1.0毫克/升;氰化物<0....全部
一 根据我国卫生部1985年批准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标准,归纳起来共有四方面指标:
[1]感观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浑浊度<3度,特殊情况<5度,不得有异臭、异味,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物。
PH值为6.5~8.5;总硬度(以碳酸钙计)<450毫克/升;铁<0.3毫克/升;锰<0.1毫克/升;铜<1.0毫克/升;锌<1.0毫克/升;挥发酚类(以苯酚计)<0.002毫克/升;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3毫克/升;硫酸盐<250毫克/升;氯化物<250毫克/升;溶解性总固体<1000毫克/升。
〔2〕毒理学指标。
氟化物<1.0毫克/升;氰化物<0.05毫克/升;砷<0.05毫克/升;硒<0.01毫克/升;汞<0.001毫克/升;镉<0.01毫克/升;铬(6价)<0.05毫克/升;铅<0.05毫克/升;银<0.05毫克/升;硝酸盐(以氮计)<20毫克/升;氯仿*<60微克/升;四氯化碳*<3微克/升;苯并(a)芘*<0.01微克/升;滴滴涕*<1微克/升;六六六<5微克/升(*为试行标准)。
〔3〕细菌学指标。
细胞总数<100个/升;总大肠杆菌<3个/升;游离余氯在与水接触30分钟后应不低于0.3毫克/升。集中式给水除出厂水应符合上述要求外,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05毫克/升。
[4]放射性指标。
总α放射性<0.1贝可/升;总β放射性<1贝可/升。
二 我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1985年制定的,距今已有20年。在这20年中,我国水环境受到了比较严重的污染,自来水水源的水质发生了很大变化。
如我国当前饮用水的污染,主要是来自无机物亚硝酸盐及农药、腐植酸、藻毒素、氯化消毒副产物等四类有机物,但我国现行的饮用水“国标”,监测项目只有浑浊度、大肠菌群等35项,而没有这些有害物质的具体检验方法和限量指标。
就是说,即使饮用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却不在现行国家标准检测范围内;只要达到标准规定的35项要求,即使饮用水中含有有机化合物,也达标。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饮用水监测项目都在100个以上,澳大利亚的检测项目达到248个。
显然,我国仅有35个监测项目的饮水水卫生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差距巨大,也难以在源头上保证群众饮水安全。
三 强制性国家新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已完成最后的修订,并由卫生部上报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有望年内出台。
据悉,新国标的检测项目将增至106项,与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以及国际准则相吻合。新国标确定,饮用水的“安全”指人日常饮用2升,70年不会产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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