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城东中学2016招收外来工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意见》规定,户籍关系不属于泉州市籍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具有泉州市就读学校学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允许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并在普高招生录取时与当地的考生一视同仁;没有泉州就读学校学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也允许在泉州市报名参加中考,具体招生录取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 没有取得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的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泉州市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统一到户口所在行政区招生办报名。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簿原件;2。经就读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在校学生学习年限、学籍证明;3。原学籍(...全部
《意见》规定,户籍关系不属于泉州市籍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具有泉州市就读学校学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允许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并在普高招生录取时与当地的考生一视同仁;没有泉州就读学校学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也允许在泉州市报名参加中考,具体招生录取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
没有取得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的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泉州市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统一到户口所在行政区招生办报名。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簿原件;2。经就读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在校学生学习年限、学籍证明;3。原学籍(或借读)学校所在福建省各县(市、区)招生办(或招生考试中心)出具的参加2007年初二生物、地理学业考试的成绩证明。
任何普通高中在招生中,都不得用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派人或通过电话、信件等对学生和家长的志愿选择进行干预;不得擅自承诺重金奖励或减免入学收费以吸引考生报考入学;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不论公办、民办学校,未经泉州市教育局审批,不得跨县(市、区)招生。
一级达标中学招生 一半名额分给三区初中校 为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今年泉州市将继续推进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今年泉州一中、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泉州城东中学等5所省一级达标中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50%的统招名额直接分配到三个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各个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及民办初中校)。
直接分配给各校的名额参照三年前教育行政部门下达该校的招生计划比例,实行分校录取。对比去年,这一比例增加了10%。 同时,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今年各地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要划出30%直接分配到初中校,并逐年增加比例,各县(区、市)教育局应遵照执行。
《意见》规定,各达标中学高中可招收部分“择校生”,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规定的“择校生”招收比例和收费标准。原则上农村达标中学的“择校生”招收比例应控制在当年该校招生计划的25%以内,各县(市、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降低“择校生”招收比例和收费标准。
严禁公办高中招收“借读生”、“寄读生”、“旁听生”、“走读生”等。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本县(市、区)具体情况确定并公布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各类学校均不得擅自招收普通高中录取线下的学生。
其他招生原则按2005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实施。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应于7月28日前结束。 照顾加分政策继续 六类考生中考可加分 今年泉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继续实行照顾加分政策,参加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如符合照顾条件,将以加分的形式(加分照顾仅取最高的一项,不能累加),计入该生的升学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总分后参加录取。
可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共有六类: 一、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可照顾20分。此类学生必须出具由各县(市、区)民政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作战部队和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以及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照顾5分。
此类学生必须出具由各县(市、区)民政局、人武部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少数民族学生,可照顾加分。对散杂居住在泉州市区(鲤城、丰泽、洛江)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可照顾3分;对县城及县以下地区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可照顾5分。
此类学生须出具所属县(市、区)民族工作管理部门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子女,可照顾5分。此类学生须出具所属县(市、区)计生部门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三侨子女”、台籍学生,可照顾3分。
此类学生须出具所属县(市、区)侨务部门或台工办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可照顾5分。此类学生必须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六、在初中阶段,由泉州教育局组织选拔送省参加省教育厅和省科协共同主办的全省性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竞赛、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可照顾5分。
在初中阶段,由泉州教育局组织选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性美术、音乐、体育竞赛,美术、音乐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体育获得省级单项前六名者,可照顾5分。 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必须填写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连同有关部门的证明,于5月23日前交到学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照顾录取对象应在学校公示3天。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