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农业承包合同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哪些 途径解决?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之规定,农业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了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或者途径解决:(1)协商解决。协商解决就是由发生争议的承包合 同双方当事人(即发包方和承包方)就争议进行协商, 达成共识,解决纠纷。 农业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实际 上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双方之间的关系是 集体与社员之间的关系。双方发生纠纷时,只要在兼顾 集体与社员家庭利益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 让的精神,有过错的一方主动承担责任,承认错误,适 当赔偿对方经济损失,事情往往就能得到解决。 (2)调解解决。调解解决是指合同纠纷在双方当事 人就合同纠纷经协商达不成协议时,由当事人...全部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之规定,农业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了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或者途径解决:(1)协商解决。协商解决就是由发生争议的承包合 同双方当事人(即发包方和承包方)就争议进行协商, 达成共识,解决纠纷。
农业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实际 上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双方之间的关系是 集体与社员之间的关系。双方发生纠纷时,只要在兼顾 集体与社员家庭利益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 让的精神,有过错的一方主动承担责任,承认错误,适 当赔偿对方经济损失,事情往往就能得到解决。
(2)调解解决。调解解决是指合同纠纷在双方当事 人就合同纠纷经协商达不成协议时,由当事人以外的第 三人作为调解人,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解决 纠纷的方式。当事人自己进行协商时,有时很容易意气 用事,无法达成协议。
如果由第三人进行劝说,往往会 取得更好的效果,从而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问题。(3)仲裁解决。仲裁解决是指由仲裁委员会根据承 包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在依法查明事实、分清 责任的基础上,依法对纠纷作出裁决的解决纠纷方式。
我国在许多地方都有专门针对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机关,仲裁的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生效后可以向人 民法院申请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仲裁是一种特殊的经济仲 裁,与仲裁法规定的一般商事仲裁有所不同。
考虑到劳 动争议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1994年 通过实施的仲裁法第77条指出:“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 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 从而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不适用仲裁法的规定。
在此基础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51条进一步规定: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都可以申 请仲裁,没有明确区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土地承 包,还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土地承包。 因此,可以认为,所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仲裁都 属于特殊的仲裁,不适用仲裁法的规定。
(1) 诉讼解决。诉讼解决是指承包合同的当事人将 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承包合同当事 人的起诉,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法作出 判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 曰内,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通过诉讼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 按照民事诉讼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参考有关司法 解释和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政策文件,对案件进行审理, 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决,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依法直接作出判决,不是 撤销裁决,要求仲裁机构重新进行仲裁。就是说,当事 人对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裁决即自动失去了法 律效力,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解决纠纷。需要指出,前述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四种方式, 诉讼解决方式是最终的解决办法。
当事人双方协商、调 解,不是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的前置程序即不 是起诉之前必经的一道程序。理论上说,当事人可以不经 协商、调解,直接申请仲裁;同时,协商、调解、仲裁也不是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前置程序。
出现土地承包纠纷以后,当 事人可以不经协商、调解、仲裁的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民事诉讼。但在实践中,协商、调解、仲裁比较接近农民,程序简单,方便群众,及时有效,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 所以,大部分纠纷都能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得以解决,向 人民法院起诉的土地承包案件并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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