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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里受伤,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买保险的情况下,由谁来承担责任?受害者应得到怎样赔偿?

事情发生在7月28日,在工地上工作,由于前面工作没有做好,导致一群工人在倒水泥时,模板和钢筋倒塌,造成多人摔伤,头骨和鼻骨部分摔碎,眼角膜受损,还在医院,但是工人和老板、工头之间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买保险,工头与老板之间有签合同,说出安全问题责任自负。现在该谁来承担责任,受害者应该得到什么样赔偿?还有在劳动局怎么做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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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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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应该由老板承担相关费用的报销。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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