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作用
农业职业技能鉴定
2005-2-21 15:59:09 农业部
工作程序:
一、公告
职业技能鉴定站在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考试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名时间和地点、组织考试的职业范围、各职业(等级)的申报条件、考试的组织形式及性质、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二、报名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相应职业培训结业证书、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费和考试所需费用。
三、考试
(一)成立考评小组,负责考试事务的组织处理。
(二)考试测评
1。理论知识考试:采取答卷式考试,考生严格按考试要求进行答...全部
农业职业技能鉴定
2005-2-21 15:59:09 农业部
工作程序:
一、公告
职业技能鉴定站在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考试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名时间和地点、组织考试的职业范围、各职业(等级)的申报条件、考试的组织形式及性质、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二、报名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相应职业培训结业证书、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费和考试所需费用。
三、考试
(一)成立考评小组,负责考试事务的组织处理。
(二)考试测评
1。理论知识考试:采取答卷式考试,考生严格按考试要求进行答卷。
2。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生的考试场次、位置通过抽签决定。对考生进行测评,至少要有3名负责测评的考评员参加,每位考评员独立完成测评打分,最后按平均分记入考生成绩。
测评结束后,考评员做好现场记录等工作,考试成绩在正式公布前,不得披露。
四、发证
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职业技能鉴定站将合格人员名单报农业部有关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行业指导站对考生申报资格及考试成绩进行初审后,报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确认资格。
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资格证书的核发程序打印证书,农业部人事劳动司验印,并发送到职业技能鉴定站,由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将所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送交考生本人。
工作依据:
1。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4号)
2。
劳动部、人事部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98号)
3。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农人发[1996]17号)
4。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农人劳[1997]13号)
有关说明:
1。
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经政府部门批准、实施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执行机构。
2。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坚持四统一的原则,即:“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试题统一、证书统一”。
3。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单项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管理办法
宁夏农技推广网 作者:宁夏种植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1、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是指经农业部人事劳动司核准颁发的农业职业《技术等级证书(初、中、高级)》、 《技师合格证书》和《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2、上述证书是农业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国家对劳动者(职业)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单位录用、确定工资等级的重要凭证。
3,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坚持规范管理,严格标准,保证质量。
证书采用由劳动部统一印制并在全国通用的技术等级证书,技师、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4、证书由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填写格式和编码方案,制定填写要求并统一编号。
5、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将鉴定合格人员名单报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查汇总,经农业部人劳司核准、验印颁发证书,鉴定站负责将证书发与本人。
鉴定站还须将取得证书人员名单每年汇总一次,于年度末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6、证书统一加盖三个印章:
在鉴定站盖“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章;
在发证机关盖“农业部人劳司职业技能鉴定”专用印章;
在证书照片下角加盖农业部人劳司职业技能鉴定专用钢印。
7、凡经鉴定合格并发给证书的人员,不得重复进行考核鉴定。
8、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单项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9、凡取得农业部人劳司核发的证书,不得转让、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同时取消已考核鉴定通过的职业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两年不得申请进行考核鉴定。
10、严禁伪造、仿制或滥发证书。
11、农业部人事劳动司负责农业行业资格证书的综合管理工作,并行使监督、检查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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