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2011年12月7 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乙、丙、丁四方合作成立公司事宜签定本协议,由四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林 身份证:乙方: 赵 身份证:丙方: 郑 身份证:丁方: 周 身份证:第二条 乙方、丙方及丁方以政府及其社会资源,甲方投入资金,共同成立开创电玩城以销售游戏机、对外经营游戏城等项目公司。
第三条 甲方投入每个项目以300-500万元人民币左右资金占有公司50%股份;乙方、丙方和丁方以资源优势占有公司50%股份。第四条 公司股东由甲、乙、丙、丁四方组成,营业人员由甲方安排,财务由乙方、丙方及丁方安排。第五条 公司股东其他相关事宜以公司法章程为准。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后7天内将一半或以上资金以资本公积金的形式投入,在本合同签订的30天内将剩余所需资金以资本公积金的形式全部投入,如违约,须补偿不少于30万人民币给其他股东;乙方、丙方和丁方需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资金安全及事宜的顺利进展,政府及其社会资源等,协助甲方办理正规手续,如违约,须补偿甲方不少于30万人民币给其甲方;第七条 前三个月,公司每天递交财务会计报告给各股东;三个月后,公司每个月递交财务会计报告给各股东;公司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执行营业层有义务提供必要条件方便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第八条 制定保密协议,由所有股东和雇员共同遵守;各方均有责任采取一切措施对与公司相关的权限及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防止泄露及被他人侵犯;各方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保密责任,如违反规定,公司或其他股东将追究其全部责任;第九条 公司成立一年之内股东不能退出,任何一方股东在没有通过公司书面准许的情况下,有股东退出,需将所持股份无偿退回公司。
第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几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 如全体股东因不可抗力,或非各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该当事一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七日内向全体股东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第十二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全体股东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直接向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全体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全体股东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全体股东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第十五条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此协议有效期为2年,自2011年12月7日 至2013年 12月 6 日止。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署地:深圳 日期:201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