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自给事业单位的人员办理退休须知哪些呢?
1、事业单位2004年6月30日之前的在职职工,曾经在企业单位参加过养老保险,且1989年1月至1997年6月期间有缴费的,其缴费指数按实际缴费基数确认,原有的个人帐户合并计算;未参加养老保险,其缴费指数按“1”计算。
2、单位全部在职人员从2004年7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凭地税申报参保花名册办理退休人员待遇的领取。
3、在2000年6月30日以前已经退休,社保经办机构按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标准支付,即每人997元/月。
4、在2000年7月至2004年6月期间退休的有实际缴费的指数按实际计算;没有实际缴费,缴费指数按“1”计算,个人帐户按实际缴费计算。社保...全部
1、事业单位2004年6月30日之前的在职职工,曾经在企业单位参加过养老保险,且1989年1月至1997年6月期间有缴费的,其缴费指数按实际缴费基数确认,原有的个人帐户合并计算;未参加养老保险,其缴费指数按“1”计算。
2、单位全部在职人员从2004年7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凭地税申报参保花名册办理退休人员待遇的领取。
3、在2000年6月30日以前已经退休,社保经办机构按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标准支付,即每人997元/月。
4、在2000年7月至2004年6月期间退休的有实际缴费的指数按实际计算;没有实际缴费,缴费指数按“1”计算,个人帐户按实际缴费计算。社保经办机构从2004年7月起支付退休待遇,社保经办机构为退休人员发放工商银行的存折。
5、在2004年7月以后退休的按实际缴费计算,依据178号文件逐步办理退休手续,社保经办机构从退休次月起按月支付养老金。
6、办事流程:
单位经办人应带有人事局盖章的《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表》、经人事局、编委办、财政局盖章的厦门市事业单位人员花名册(一般都会把资料留在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到所属社保中心确认缴费指数和个人帐户,办理退休审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次月领取银行卡。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