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可以每个月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5%作为报酬吗?
有些劳动者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被告知劳务派遣单位将其派遣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后,劳动者必须将自己每月工资的5%作为介绍工作的报酬,否则不予聘用。劳动者急于找到工作,而5%似乎也不是太大的数额,就答应并将此写入劳动合同中。 但从法律上来说,劳务派遣单位的这种要求是不合法的。原因在于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两者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其相互关系调整适用《劳动法》。劳务派遣不同于劳务中介,劳务中介组织主要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 劳动者与劳务中介组织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也不存在劳动关系,其相互间的关系不受《劳动法》及...全部
有些劳动者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被告知劳务派遣单位将其派遣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后,劳动者必须将自己每月工资的5%作为介绍工作的报酬,否则不予聘用。劳动者急于找到工作,而5%似乎也不是太大的数额,就答应并将此写入劳动合同中。
但从法律上来说,劳务派遣单位的这种要求是不合法的。原因在于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两者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其相互关系调整适用《劳动法》。劳务派遣不同于劳务中介,劳务中介组织主要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
劳动者与劳务中介组织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也不存在劳动关系,其相互间的关系不受《劳动法》及相关法律保护。因此,劳动中介在为劳动者介绍工作时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是合法合理的,其本身就靠收取中介费用维持运营。
但从来没有哪个用人单位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用人单位的收人。所以,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提出如此无理的要求,劳动者不仅应当严词拒绝,还应该向当地劳动主管部门举报,防止更多的劳动者受到侵害。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