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民事 婚姻家庭

这样不公平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结婚两年了,我老婆还是不想要孩子,不知是因为对社会的失望还是对我的不信任,她说要孩子可以,但要我必须得跟她签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大致如下:假若以后两人离婚,无论是何原因,孩子必须归她抚养,我净身出门,还得每月拿出收入的百分之60%(包括工资和奖金)去养活她娘儿俩.这份协议显然有失公平,我想问问各位专家,假若真有这么一天,我签的的这份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我必须得按照我签的协议去履行一切吗?

全部回答

2011-04-06

0 0
离婚协议,在登记后才生效。 你们的协议,不是离婚协议,但违反婚姻法规定,无效。

2011-04-07

70 0
可以先签的。。。无所谓 呵呵 反正都无效

2011-04-06

86 0
爱是不应当附条件的。如果你爱她,就签,签了也不一定生效。 因为:一、孩子的抚养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不以协议为原则。如果她有传染病,如果她有恶习、如果她没有抚养能力,如果。。。。 二、抚养费的支付不能超出你的

2011-04-06

101 0
··这样的协议显然是有失公平。但,如果你的经济状况允许,即便是有些违心的,也合法有效,应当履行。 前提是,你可以不签订这样的协议,这是你的权利。如果女方就是坚决反对要孩子,而你不同意,导致感情破裂,可以离婚。但,如果你接受女方的条件,那就应当遵守约定——不要孩子。

2011-04-06

87 0
显示公平的协议,自始自终就是无效的,把生孩子这事做为个条件来签的协议,显示是不对的,你签了也不会对你有约束力的

2011-04-06

72 0
没有效用的,你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与服务,很简单的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婚姻家庭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民事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