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翻译以下文件,是申请到加拿大探
鉴于你没有给我支付费用,我只能把第一版的(未经润色未经重新校对的)稿件发给你,以便于你理解原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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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是针对你想要申请加拿大临时居住签证的回复。 我已经完成了对你的申请的评估,然而我认定你不具备临时居住签证的条件;因此,你的申请被拒绝了。
根据“移民及难民保护法”中第11部分之规定,任何人如果想获得加拿大的临时居住签证,他或她必须令一位签证官相信他或她不是难以令加拿大接纳的,并同时需满足该法令的其它要...全部
鉴于你没有给我支付费用,我只能把第一版的(未经润色未经重新校对的)稿件发给你,以便于你理解原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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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是针对你想要申请加拿大临时居住签证的回复。
我已经完成了对你的申请的评估,然而我认定你不具备临时居住签证的条件;因此,你的申请被拒绝了。
根据“移民及难民保护法”中第11部分之规定,任何人如果想获得加拿大的临时居住签证,他或她必须令一位签证官相信他或她不是难以令加拿大接纳的,并同时需满足该法令的其它要求。
这些要求包括申请人要向签证官确认他或她会尊重允许他们进入加拿大的条件,并于其准许的临时居住时间满之前离开。
在做出决定之前,签证官会考虑几个因素。其中会包括申请人的旅行及身份文件,到加拿大的目的,在加拿大的联系人,旅行的经济手段,与居住国的关系(包括移民情况,雇用情况及家庭关系等)以及申请人是否会很可能在其准许的临时居住时间满之前离开。
我不认为你满足法令的要求,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 你不满足179号法令的要求; 因为你在允许的临时居住期满后可能不会离开加拿大。作此决定之前我将你与中国境内的人的关系与可能令你留在加拿大的因素之间作了判断。
□ 我不认为你会在临时居住期满前离开加拿大。作此判断前,我考虑了一些因素,包括:
□ 你之前来过加拿大,并且有违反对于进入加拿大的条件的记录;
□ 你的旅行记录;
□ 你的移民状态;
□ 你与加拿大境内和中国境内的家庭关系的比较;
□ 申请在加拿大留住的时间(长短-译者注);
□ 来加的目的;
□ 你在中国的工作情况(不太好找工作?至少字面上是这样的-译者注);
□ 你目前的工作;
□ 你的个人财产及财务状态;
□ 我不认为你来加拿大有合法的商业目的,因此我不认为你会真正临时居住在加拿大,到时候会马上离开那种;
□ 我不认为你有足够的资金,包括收入,财产等,来满足前往加拿大或在加拿大养活你自己以及从加拿大离开等费用。
□ 你在加拿大的关系未能证明他或她有能力有资金来支持你前往加拿大的旅程;
□ 你没有提供足够的文件证明你的收入及财产或你在加拿大的关系人的收入或财产情况。
□ 作为你的申请的一部分,你提交的文件缺少真实性;这也因此减少了你的可信度;
□ 我不认为你诚实地回答了所问你的所有问题;
□ 按照IRPA(移民及难民保护法)中第40(1)(a)及40(2)(a)之规定,因为距你上次被拒绝未满2年,你仍为加拿大不可接受的人;
□ 你未按我们的要求完成体检;
□ 你未按我们的要求进行面试。
我不认为你满足发临时居住签证的要求
□ 你按过境旅客的类别申请临时居住签证,但是因为你准备在加拿大逗留时间超过48小时,你不满足你所申请的类别的要求。 你必须申请旅客类的临时居住签证并支付相关的费用;
□ 你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即:
□ 我不认为你满足发放临时居住签证的要求,因为:
本次申请已关闭了。
请注意如果你仍有新的信息需提供,必须与新的申请一并提交,且要支付新的费用。如果你想重新申请,我建议你在你的情况已经发生了本质的改变或你有非常重要的新的信息需要提交的前提下进行。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