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聘于8月28日深圳宝安一家公司工作,当时签合同时签的是两年试用期两个月,每周工作五天,当两个月期满,我要求公司给与我转正,公司先是要求我写转正总结,但是当我写好总结,公司以我周六打电话找我我未接电话为由,要求再延长试用期一个月,我不愿意,公司要求我离职,并以不签辞退辞工书(辞工辞退是共用一份表格),扣我工资为由,要求我签辞退辞工书,于是我在辞退辞工报告书上我划掉辞工两字留下辞退报告书,并在选择项目中选取了被辞退,(这里的可选项目有“主动辞职”“辞工”“辞退”“被辞退"),并在该表格上离职原因签写为:公司要求延长试用期,我不愿意,被公司辞退。还在“辞职/被辞退”上我划掉了辞职,留下了被辞退人:并在后面签上了我的名字。我于11月5日被迫离职。现我要求公司赔偿我一个月提前解约通知金及半个月经济补偿金,这合理吗?并要求公司补偿我在周六和平时加班的加班工资,虽然公司面试时是说五天工作制,但实际上每个星期都要上六天,就是因为有两个周六我有事没去,才有现在的结果。我在任职期间,将前三任均无法解决的问题搞定了(前三任均未完成此工作才被解聘),并重新设计结构很快完成了公司安排的任务并保证公司按时出货。为何公司还这样搞我,我要求公司补偿我的加班费,公司以加班需要申请为由拒绝我的要求,其实公司并未要求加班要申请,我也从未见过这一制度,也未在这一制度上签字确认,请问我这要求合理吗?现在我已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在劳动仲裁时,我看到我原来签过的辞工辞退报告书中,我发现公司修改了我的辞退辞工书,首先将表格的抬头“辞退辞工报告书”中的辞退辞工一起划掉(之前我只划掉了辞工),并在“主动辞职”“辞工”“辞退”“被辞退"选项中将我选择的“被辞退"前面的勾改划叉,再将“主动辞职”前面选划勾。并且在后面领导意见中,之前我签字时领导写的同意,改为同意转正后拿试用期工资。并在仲裁时,他们将之前谈的延长一个月试用期偷换概念为转正后仍拿试用期工资。并在后来我在仲裁开厅后,我去向仲裁员申请复印“辞退辞工书”,被仲裁员拒绝,并且仲裁员说我是自已辞工,还说我是拿月薪的,没有加班工资。仲裁之后我问仲裁结果什么时候出来,他们说还要一个月?我想请教各位,劳动仲裁开厅之后,仲裁结果应该多长时间出来?我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我可以向哪些地方投诉?除了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述之外。我期望可以复印“辞退辞工书”,可以向仲裁人提出申请吗?因为我不可能能找以前单位让他们提供给我复印,他们不会答应的。还有我现在失业快两个月了,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我之前月平均工资在6k。
1、我于11月5日被迫离职。现我要求公司赔偿我一个月提前解约通知金及半个月经济补偿金,这合理吗?
:你这里存在“辞工辞退”之争议。
如果是辞工,则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辞退则适用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但与该法第四十六条对照一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全部
1、我于11月5日被迫离职。现我要求公司赔偿我一个月提前解约通知金及半个月经济补偿金,这合理吗?
:你这里存在“辞工辞退”之争议。
如果是辞工,则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辞退则适用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但与该法第四十六条对照一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九条都是不符合第四十六条的,所以,这是没有补偿的。
而辞退的“提前通知”只有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而第三十九条是没有“提前三十日”的规定的。
所以,你“要求公司赔偿我一个月提前解约通知金及半个月经济补偿金”恐怕难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我要求公司补偿我的加班费,公司以加班需要申请为由拒绝我的要求,其实公司并未要求加班要申请,我也从未见过这一制度,也未在这一制度上签字确认,请问我这要求合理吗?
:有加班则应当支付加班费是有法律规定的,这个请求是合理的。
但这需要由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你有加班发生的证据。
若确实是月薪制的,则就不适用加班了。是不是月薪,从工资表上是看得出来的:按日计算工资的,每月的工资会有所不同(至少大小月是差一天的),而月薪每月工资都是相同的,却与合同约定一致。
工资表应当由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交。
仲裁之后我问仲裁结果什么时候出来,他们说还要一个月?我想请教各位,劳动仲裁开厅之后,仲裁结果应该多长时间出来?
:仲裁裁决应该是从受理立案时计算,45天之内,特殊情况可延长15天。
即最长为60天。
我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我可以向哪些地方投诉?除了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述之外。
: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注意不是“提出申述”。这是唯一的,没有“之外”。
我期望可以复印“辞退辞工书”,可以向仲裁人提出申请吗?
:如果你确实想复印,只能是在你起诉后,请律师去法院调阅并复印。但这没有必要。因为你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唯一的办法是向法院起诉,在起诉后,由仲裁委员会将案卷移交给法院,这其中就包括这份“辞退辞工书”,了,不需要你另行举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