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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法律 计生办做人流怎么样

非法小孩有罪吗

我超是生了,请问非法小孩有罪吗?计生办不给批户口,计生办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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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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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太严重了,没有非法小孩,也没有谁有罪。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政策,并非法律,所以不会有“罪”一说。 超生只是违反了我国鼓励的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违反行政规定,要接收行政处罚,即罚款。 现在正赶上人口普查,在交纳罚款后是可以上户口的。当然前提是交纳社会抚养费。就是罚款。

2010-11-12

44 0
    罚款是法律条例明确规定的,但会根据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从轻处理,并允许分期付款。如你系多生一胎,罚款可以降低到最低倍数,即2倍,但不能随意减少。 根据国办发〔2010〕30号,公治[2010]179号,浙政发[2009]49号,浙人普组〔2010〕[10]号的规定在人普期间,对出生未报人口,要告知申报义务人及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其中,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社会抚养费按当地最低标准执行。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7修正)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

20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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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是不会犯法的,非法小孩是无罪的。

2010-11-12

26 0
我超是生了,请问非法小孩有罪吗?计生办不给批户口,计生办合法吗? ··是大人作孽,孩子是无辜的。超生是违法的。 接受计划生育处罚后,可以入户,否则,不好办。

2010-11-12

13 0
孩子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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