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孕产妇产假的
1、“新疆怎样规定的产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农牧民晚婚、晚育的,减免夫妻双方一年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相应奖励。”
2、国家规定的产假:不少于90天。依据是:
(1)《劳动法62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全部
1、“新疆怎样规定的产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农牧民晚婚、晚育的,减免夫妻双方一年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相应奖励。”
2、国家规定的产假:不少于90天。依据是:
(1)《劳动法62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国家法定产假为90天。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
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3、综上:新疆的产假应是女方休120天、男方有护理假15天,两人合计是135天。
4、关于你说的“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不是应享受增加产假的条件,但如果你单位有这规定也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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