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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口与房产

各位老师好: 我原是一外地人,六年前在苏州购房后,户口同时也迁入,后因房子出卖,现户口落户在一亲属户上,现如我再次购房可有什么政策上的要求,请哪位老师知道告知,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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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2

24 0
善意提醒:注意到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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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0

年检各位老师好!请问公司年检需要

营业执照年检  一、年检的范围、时间   (一)年检范围   200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法人企业及非法人分支机构,均应参加2008年度企业年度检验。   (二)年检时间   2008年度企业年检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6月30日止。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登记机关(或辖区工商所)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书面申请,经登记机关(或辖区工商所)批准可以延期30日。   二、年检方式   继续按企业属地原则进行年检。   (一)登记机关负责年检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含自然人独资和法人独资);小额贷款公...全部

  营业执照年检  一、年检的范围、时间   (一)年检范围   200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法人企业及非法人分支机构,均应参加2008年度企业年度检验。
     (二)年检时间   2008年度企业年检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6月30日止。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登记机关(或辖区工商所)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书面申请,经登记机关(或辖区工商所)批准可以延期30日。
     二、年检方式   继续按企业属地原则进行年检。   (一)登记机关负责年检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含自然人独资和法人独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银行、邮政、铁路、电信、电力和工会办企业及连锁门市超过10个的商业零售企业;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需要由登记机关年检的其他企业。
     (二)工商所(分局)负责年检的企业:登记机关直接年检以外的企业均由辖区工商所(分局)负责年检。   (三)网上年检。2008年度企业年检工作将继续有计划地在全市局开展网上年检工作。为有力地推动网上年检,凡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应当通过网上年检的方式完成年检:   1、按权限划定在登记机关进行年检的企业;   2、自愿选择网上年检的企业。
     三、年检的审计要求   为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措施,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2008年度企业年检时,除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含自然人独资和法人独资)、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交审计报告的企业须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外,其他类型的公司年检不再要求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四、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年检报告书》一式一份。(领取或网上下载) (二)《企业年检证书》。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领取或网上下载) 五、其它应提交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审批事项的,参加年检时提交有效的许可审批手续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二)企业法人应提交2008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三)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六、年检的相关规定   (一)先变更后年检。年检时有变更事项的,在登记机关同时办理变更登记和年检。
     (二)注销登记。2009年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能够在年检期间完成注销登记的,可以免于提交年检材料;不能在6月30日前完成注销登记的,应当先办理年检手续,再办理注销登记,但公司年检前已办理清算组备案手续的,可不提交审计报告。
   企业通过年检后,企业登记机关在其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 检完营业执照后就可检组织机构代码了。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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