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房地产以35万远的价格卖给乙,乙支付20万后,双方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但甲一直未将其交付给乙即甲一直占有该房地产,乙也未在支付余欠款15万,后双方协商,自愿同意解除合同,甲返换乙20万元,乙同意将该房地产过户回甲? 问,该如何办理变更登记?应否再交契税?
1由于双方同意变更原房屋买卖合同,因此双方的约定是有效的。 2对于房屋再过户后的契税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买卖双方平均承担。
楼上明显有问题,民事关系是双方可以自由处分,既然达成和解,直接去房产处变更就可以了。
甲将房地产以35万远的价格卖给乙,乙支付20万后,双方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但甲一直未将其交付给乙即甲一直占有该房地产,乙也未在支付余欠款15万,后双方协商,自愿同意解除合同,甲返换乙20万元,乙同意将该房地产过户回甲?
问,该如何办理变更登记?应否再交契税?
··那是违约行为,意味着有纠纷,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解决。
既然已经过户,房产权依法转移,原房主应当腾房,为何赖着不走?买主可以要求立即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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