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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还分档吗?

我在网上看到从2010年开始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不再分档,全部以所在地区上年度岗平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请问这事属实吗?果真如此我们这批人的经济负担又要加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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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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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没有这种规定,比如苏州,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日前公布结果,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0065元和1583元;对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0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为175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以1750元为起点,共设18个档次,最高10000元,按20%的缴费比例计算,月缴费金额最低350元,最高2000元;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未作调整,月缴费基数1100元,月缴费金额仍为126元。
     看到河南有此规定,《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将有调整,2010年7月1日后统一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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