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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育该缴纳多少罚款

大家好.我是江西宜春人.我想问下.我和我老婆是在生下宝宝后一个月的时候登记结婚的.一直没办理(计划生育证).请问,这种情况需不需要缴纳罚款.缴纳罚款需要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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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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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你们是在生下宝宝后一个月时登记结婚的,违反了《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计划外生育:(三)未到法定婚龄生育或者非婚生育、重婚生育的”规定,将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但按照2009年3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次修订,2009年3月27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八条“实行第一胎生育服务证制度和再生育一胎生育证制度。
     生育第一胎的夫妻,分娩前凭结婚证、身份证,以及夫妻双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凭《生育服务证》享受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受生殖保健服务。
  未能及时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可以在分娩后的6个月内补领”的规定,你们的情况基本上还可以纳入补领《生育服务证》的范畴。  建议向计生办做深刻检讨,争取宽大处理,补领《生育服务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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