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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发票的问题!

  03年购房时我交纳了全部房款11万8千元,当时开发商给开了一张收据, 06年底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时把收据给换成了购房发票,价钱仍旧是11万8千元。
   但当时又补交了一点房款,(因为房地局实测面积多出了一个多平方,所以补交了一些钱,再加上契税,一共补交了5800多元,但这些钱开发商只是开具了一张收据,盖有开发商的财务章,这样对吗?也就是说:当时买房时开发商开具了11万8千元的购房发票,但后来又补交的契税和工本费,测量费,补交房款等,他只是开具了一张收据,请问这样可以吗?我以前没有在意过,但现在想将房产过户给别人,不知房地局是否认可这张契税收据?如果不认可我应该怎么办?06年开的收据现在再去找开发商要发票他不会提供吧?应该怎么做呢?。

全部回答

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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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买房时开发商开具了11万8千元的购房发票,但后来又补交的契税和工本费,测量费,补交房款等,他只是开具了一张收据,请问这样可以吗? 工本费,测绘费,补交房款等和契税票没有关系。契税票是你交税的证明。
  是房地局开的,所以百分之百会认可,不会存在房地局不认可这一说法。 拿上开发商给你开的收据,去开发商那里换就可以了,一般拿到的是一张上面有很多人交税的明细表。让开发商拿个复印件然后盖上章就可以了。
  当然,有的开发商已经给你换回了契税票,那就直接换回自己的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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