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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之路该如何发展?

如果说人类以开掘地球资源为主导的所谓科学发展道路必须尽快扭转!那科学发展该以什么为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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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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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佛教应当受益于当代中国的发展 当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和经济发展,佛教和其他社会阶层一样,大受其益。中国当代的寺院经济,就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下得以逐步发展起来,已经逐步建构为一种具有合法性的宗教经济形式,备受宗教界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
   然而,对于中国当代寺院经济,常常局限于片面的道德批评,而忽略了其中的社会意义,未能从佛教作为一种社会实体“走入” 社会的角度,对寺院经济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的存在和发展进行考虑。   历史上的寺院经济,即为佛教僧团引进印度、西域寺院经济模式,并加以中国化之后佛教组织的存在基础,这种事业,既能超越个人慈善行为的分散性,亦能够超越宗族、社邑公益那样狭隘的“内部人互助”性质,成为面向社会的、民间的、有组织的公益行为的主要形式。
  所以,历史上对于但是寺院经济及其举办公益事业的批判,主要是出自于皇权主义视野,“官督寺办”,从而使寺院经济所能进行的公益事业本身,就带有朝廷官府借此耗散寺院财力的动机,故而在历朝历代出现了抨击寺院经济势力的正统观念。
    [1] 实际上,佛教经济活动中,本来可以呈现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义,以一种自立于国家与市场之外的宗教行动逻辑,基于佛教经济而建构一种社会伦理、关怀信众乃至社会公益。
  所以,与其去批评寺院经济所带来的所谓世俗化假相,还不如对佛教经济所能建构的社会形式、及其表达的社会意义,努力做到真实的理解。   这就要基于一种社会性的逻辑,把佛教经济置于一种社会伦理、经济生活的大背景中来分析,本着宗教-社会的利他主义观念,来对待寺院经济所具有的善行义举。
  这种思维逻辑,能够理解寺院经济及其所能做成的善行义举,是一种发出己愿、利他情操,而从事一种追求公共利益的志愿服务。  其中,佛教经济及其慈善事业,既内涵了上述伦理意义,同时又能呈现与国家相对应而言的社会行动逻辑,致力于为佛教获致一种国家与市场之外的公共意义。
   二.自古迄今,佛教与经济具有不解之缘 寺院经济或称之为佛教经济的发展,原本就是中国佛教的一个传统。  一般的说来,佛教系统与世俗人间常常具有两大关系,其一,是经济范畴,其二,属于宗教范畴。
  寺院以布施物(即僧伽的常住物)放债,无疑也具有宗教意义;那些忘记了偿还这类债务的人,将会暴卒,他们将转生到地狱、牛或寺院的奴婢。[2] 在圣俗两个世界并非迥然分异的传统语境中,寺院经济中本来就包含有深刻的宗教意义。
     佛教寺院的法施、财施等公益活动,往往基于寺院的经济活动而具有招徕信众的目的,可以被视为体现其宗教信仰特性的公益活动,所以,佛教的社会-经济事务本身,就具有了一定的宗教、功德性质。
  更深一层的意义是,这种佛教寺院的经济活动,在其社会本质层面,具有解决整个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具体意义。  尽管当代中国的佛教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种传统的经济意义,但它们在当代社会急需社会公益服务的时代,它们可以针对当代社会公共服务之不足、分配之不均,而被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这就是说,宗教经济活动及其社会公益活动,常常是一个宗教进入一个社会的基本路径,它们对宗教参与社会的程度及其信仰者的宗教消费关系,具有基础作用。  佛教并不把财富分为“天堂”和“尘世”两种,但是佛教却准确地洞见了佛教经济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两重性,并对佛教经济活动的社会功能进行了相应的制约。
  它要通过佛教特有的经济活动,走出传统的寺院,进入真实的人间社会。这是一个基本的入世路径。 中国当代宗教的发展,国家制度的安排之中,就包含有宗教组织实行自养的政策,这就是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可以兴办生产、服务、福利等事业等第三产业。
    国家也在具体措施上给予优惠,如对宗教土地房产免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宗教活动场所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并要求城市建设中处理宗教房地产问题要照顾宗教界利益,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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