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妇女因为家庭经济而堕胎,是
堕胎
定义:又叫人工流产,意思是把脱离母体之后通常无法生存的胚胎或胎儿强行抽出母体。人类遗传的缺陷或意外也可能造成流产,但这不是人工流产。为了避免生下不想要的孩子就蓄意堕胎,这样做等于故意夺去人命。
人的生命既然是造物主赐的,我们对堕胎该有什么看法?
使徒行传17:28:“我们活着、行动、存在,都有赖于他[上帝]”。
诗篇36:9:“你[耶和华上帝]是生命的源头”。
罗马书14:12:“我们各人都要为自己的事向上帝交账。 ”
即使孩子还在胚胎发育早期,上帝也珍视他的生命吗?
诗篇139:13-16:“我在母亲腹中,你[耶和华]就一直覆庇我。……我还是胚胎的时候,你的眼睛就看见我了。…...全部
堕胎
定义:又叫人工流产,意思是把脱离母体之后通常无法生存的胚胎或胎儿强行抽出母体。人类遗传的缺陷或意外也可能造成流产,但这不是人工流产。为了避免生下不想要的孩子就蓄意堕胎,这样做等于故意夺去人命。
人的生命既然是造物主赐的,我们对堕胎该有什么看法?
使徒行传17:28:“我们活着、行动、存在,都有赖于他[上帝]”。
诗篇36:9:“你[耶和华上帝]是生命的源头”。
罗马书14:12:“我们各人都要为自己的事向上帝交账。
”
即使孩子还在胚胎发育早期,上帝也珍视他的生命吗?
诗篇139:13-16:“我在母亲腹中,你[耶和华]就一直覆庇我。……我还是胚胎的时候,你的眼睛就看见我了。……我百体受造的日子都已经记在你的册上了。
”
上帝的律法有没有表明,上帝会向伤害胎儿的人追究责任?
出埃及记21:22,23:“假如有人彼此争斗,伤了怀孕的妇人,孩子早产,却没有闹出人命,伤人的就必须照妇人的家主所要求的赔偿,按审判官的裁定办理。
如果闹出人命,就要以命偿命”。(在某些圣经译本里,这条赐给以色列人的律法看来只关心母亲,而没有理会胎儿。但在希伯来原文里,这里指的是母子任何一方所受的致命伤害。)
没有上帝认可的理由就故意夺去人命,后果有多严重?
创世记9:6:“谁杀人流血,都要被人杀掉流血,因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
约翰一书3:15: “凡杀人的, 都没有永生留在他里面。”
出埃及记20:13:“不可杀人。”
如果医生认为让胚胎发育下去就会危害母亲的健康,这是接受人工流产的正当理由吗?
医生的意见有时候是错的。
如果我们因为某人可能会伤害别人,就把这个人杀死,这样做合理吗? 孩子出生的时候,如果必须作出抉择,要就保全母亲的性命,要就保全孩子的性命,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可是在许多国家,由于医学技术进步,这种情况已经十分罕见。
何以有些人选择堕胎
可以了解的是,这些女子一定会受到强烈、惶惑的情绪所困扰。年轻的妇女可能由于胎儿在体内渐渐成长,母性油然而生;但在另一方面,她也有理由感到恐惧和忧虑。
例如,十八岁的维姬“渴望入读大学,并且取得硕士学位”。
她认为如果生下婴儿,便会破坏了她的全盘计划。玛尔坦也有同样的想法:“如果你做了妈妈,便要留在家中教养儿女而再无法上学了。我还未作好准备接受这个现实。”据一项调查指出,有百分之87选择堕胎的少女都害怕一旦生下孩子,便会将她们的生活方式完全改变过来。
这是她们不愿接受的。
另一些使人选择堕胎的常见理由是,她们可能害怕面对经济困境,以及无法独力负起抚养儿女的责任。维姬指出:“我出自一个父母离异的家庭,家母要独力养育三个儿女。我眼见她茹苦含辛。
……我可以预期自己也会有同一的下场。”
来自别人,尤其是男友的压力,也会迫使少女选择堕胎。茱迪的男友曾向她发出最后通牒:“如果你不堕胎,我便不会再见你。”对南茜来说,迫使她堕胎的压力则来自她的母亲和亲友。
另一种有力的影响是,今日一般人都认为,堕胎跟杀死婴儿完全是两回事。维姬说:“我不愿将胎儿视作一个婴孩。……我从书本中读到,在怀孕的第五周,胎儿比小指的指甲还要小。我于是抓住这个事实作为借口,然后说服自己,如果胎儿只得小指甲般大小,这算不上是个婴儿。
我设法骗倒自己,使我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堕胎手术。”
有些人也辩称,至低限度在一些科技先进的国家里,堕胎是安全的,也许比少女怀孕生子更安全。由于考虑过这一切因素,堕胎可能看来是上策。可是,事实却表明,许多选择堕胎的人后来都感到后悔。
一位妇人说:“我在20岁那年接受过堕胎手术。如今我已34岁了,但我依然为自己所做过的事感到非常内疚。我本想保存胎儿,但我的男友却不愿意。事到如今,我仍经历到感情的创伤,这种痛苦甚至可能延续终生。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