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应怎样调配处方?
为保证调配处方准确无误,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包括医师、护师在指导使用药品)
时,要按下列规定操作。
一、 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查处方,对科别,对患者姓名,对年龄;查药品,对含 量,对用法,对瓶签;查禁忌,对用量。
二、 认真审查处方:a。处方的前记是否写全、写明;b。药名、剂量、用法、用量是 否写清;c。有无配伍禁忌,如“十八反”、“十九畏”及妊娠用药禁忌等;d。有无短缺的 药物;e。如有需另包、特煎的药物,则需要在药物旁做出明显标记,提示调配时注意。
三、 按处方准确无误调配齐全药品:应当完全依据医师的处方所列的药品调配或发 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所记载的药品以及用法...全部
为保证调配处方准确无误,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包括医师、护师在指导使用药品)
时,要按下列规定操作。
一、 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查处方,对科别,对患者姓名,对年龄;查药品,对含 量,对用法,对瓶签;查禁忌,对用量。
二、 认真审查处方:a。处方的前记是否写全、写明;b。药名、剂量、用法、用量是 否写清;c。有无配伍禁忌,如“十八反”、“十九畏”及妊娠用药禁忌等;d。有无短缺的 药物;e。如有需另包、特煎的药物,则需要在药物旁做出明显标记,提示调配时注意。
三、 按处方准确无误调配齐全药品:应当完全依据医师的处方所列的药品调配或发 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所记载的药品以及用法、用量,作任何的增减、替代或变动。如处
方所列药品暂时没有,要向处方医师说明,经重新签字认可再行调配;发现处方如有修 改,应由处方医师在修改处签字,以示负责。
四、 认真复核处方与所配的药品是否相符:调配人调配完毕后,应当自行核对。中药
配方必须有专门的复核人员,核对无误后,向患者交待用法、饮食禁忌等。处方调配完后,调配人(收方、审方、配药)、核对发药人(再审方、复核、发药)双签字,独立配 方时,单人双签字。
五、发现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药剂人员首先应当拒绝调配,并与处方医师取
得联系,由处方医师签字更正;如处方医师坚持处方是正确的,药剂人员应要求处方医0 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