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个商品房,属于2手交易。此房的原房主并没有办理土地证。我们要求2证齐全,可是开发商同意办理土地证。该市土地局却不同意,原因是:开发商的这块地皮一共有50户已办理房产证,但是现在只有我们一家要求办理不行,必须50户均来一同办理才可以。这样我们虽然办了房产过户,但土地证却始终不能办理。土地局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有根据?
土地局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可以向你所在的市政府法制部门或市国土局投诉!看来现在很多国土部门的公务员缺乏基本的法律素质,他们没有很好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在城市房地产交易中,房随地走,地随房移!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是不可分割的!既然你有了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你当...全部
土地局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可以向你所在的市政府法制部门或市国土局投诉!看来现在很多国土部门的公务员缺乏基本的法律素质,他们没有很好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在城市房地产交易中,房随地走,地随房移!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是不可分割的!既然你有了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你当然享有该房产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至于你的土地使用权在整个大楼中如何分割,那是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房主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要求,如国土部门不予办理则必须给予书面答复,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否则光用两扇嘴说,空口无凭!国家权力不是这样滥用的!要求50多户一同前来办理绝对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你提出的问题在中国很普遍!这说明国土部门没有解决好老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分割和确认的工作!相信以后会做好!相信明天会更好!祝你办事顺利!记住:到政府机关办事一定要讲究礼貌,说话要有理有据!毕竟政府官员是我们选出来的公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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