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超的转会制度李玮峰明明是和申花的
中超转会新制度 国脚转会将受限制
2004年球员转会摘牌大会将在2004年1月20日进行,这次转会与往年有较大的不同:在摘取总人数仍然不超过5人的前提下,每家俱乐部自由摘取的名额增加到3个。 本次转会还专门对国家队队员的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和限制:拥有4名(包括4名)以上国家队队员的俱乐部,不得再从转会运动员名单中摘取国家队队员;已经拥有3名国家队队员的俱乐部,可以从转会运动员名单中摘取1名国家队队员;没有或只有1或2名国家队队员的俱乐部,可以从转会运动员名单中摘取最多不超过2名国家队队员;国家队队员的资格以中国足协最新 公布的国家队队员名单为准。 与此同时,2004年的中超联赛期间,...全部
中超转会新制度 国脚转会将受限制
2004年球员转会摘牌大会将在2004年1月20日进行,这次转会与往年有较大的不同:在摘取总人数仍然不超过5人的前提下,每家俱乐部自由摘取的名额增加到3个。
本次转会还专门对国家队队员的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和限制:拥有4名(包括4名)以上国家队队员的俱乐部,不得再从转会运动员名单中摘取国家队队员;已经拥有3名国家队队员的俱乐部,可以从转会运动员名单中摘取1名国家队队员;没有或只有1或2名国家队队员的俱乐部,可以从转会运动员名单中摘取最多不超过2名国家队队员;国家队队员的资格以中国足协最新 公布的国家队队员名单为准。
与此同时,2004年的中超联赛期间,中国足协决定取消联赛中期进行的第二次转会摘牌。
中国足协日前向各俱乐部下发了有关转会事宜的通知,并对相关的情况做了硬性的规定:转会申报时间为2003年12月1日至12月29日24点;公布转会名单时间为2003年12月30日;
自由摘取名额,各俱乐部可在中国足协公布的转会运动员名单中自由摘取三名运动员;自由摘取及办理转会手续时间应该在自转会运动员名单公布后,各甲级俱乐部可按规定摘取所需运动员,并最迟于1月18日24点前持运动员转会协议、转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中国足协办理运动员转会手续,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运动员的转会手续,该运动员将被重新列入运动员转会名单。
摘牌会议的具体时间为2004年1月20日上午(甲级队9:00-10:00、乙级队10:15-11:00);摘牌顺序:按当年甲乙级联赛名次,先甲A后甲B由后至前顺序摘选,甲级队摘选完后,乙级队摘选。
未参加今年乙级联赛的俱乐部欲参加摘牌,须按照中国足球协会颁发的《2003年全国足球乙级队俱乐部领取资格证的基本条件和办理程序》的规定,向所属会员协会提出申请,经属地会员协会初审合格后于12月30日前上报中国足协,中国足协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摘牌。
申请转会运动员须按时向中国足协上报以下材料:《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转会申请表》(该表需俱乐部盖章、运动员本人签字,如申请表内容填写不全,则不予列入转会名单);当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有运动员本人签字确认,并盖有俱乐部财务印章的全年支付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
有了转机 不知是真是假?
中超增设二次转会制度 08年球员可“二次就业”
就在2007年的球员转会即将进入收官之际,中国足协昨天出台了一条新的转会规定——从2008年开始,国内球员可在联赛中期再次申请转会。
如此以来,对于那些在赛季初没有找到就业机会的球员来说,就等于增加了一次就业的机会。
据悉,中国足协之所以要这样改善现行的转会规定,把每年的转会次数从原来的一次
增加到两次是基于三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是为了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给各球队增加一次充实自己实力的机会,第三方面则是为了给球员们尽可能多的提供就业机会。
对于这样的转会新规,目前从各俱乐部和球员反馈回来的信息来看,大家都比较欢迎。一位中超俱乐部总经理告诉记者,如此以来,即便是在年初球队的引援工作没有做扎实,联赛中期还有一次调整的机会。
而某位中超球员则告诉记者,可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联赛初期大家没有找到更好的下家,但联赛中期同样有机会。不过,对于这样的机会,在记者采访的俱乐部老总和队员当中,大家都说要谨慎使用,因为没有人愿意虚度半个赛季之后,在联赛中期对队伍进行调整,或者再找下家。
明年新增加的转会具体操作为:在中超下半程比赛(第16轮联赛)开始之前进行。2008年中超联赛因为奥运会的缘故,第一阶段的比赛较为松散,而在年底的第二阶段会变得密集。按照原来排定的中超联赛赛程,第一阶段将在中国队备战十强赛第3场比赛前结束,因此中国队获得十强赛资格后,第3场“十强赛”的集训和比赛间歇也将成为“二次转会”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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