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妻(08年2月25日离婚)持我的户口本在08年26日银行挂失了我为小孩存的20万一年期存单(08年月1月31日存),并转存为她自已的名下。挂失时用了我的户口本(前妻名字不在我的户籍上)与她自己的身份证,(过程中她从我小孩处得知存单密码)。请问我要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协议离婚小孩归我)。
未成年人的存款 是由监护人代办 如果你前妻不在你的户口本上 银行人员是怎么证明你前妻就是小孩的监护人 你可以找银行 实在不行就把银行告了 银行应该不会有胜算的
你前妻的行为属于盗窃,但这里面也有银行的过错。你可以直接起诉银行,也可以向报警追究你前妻的责任。但最好是找你前妻协商解决此事。你前妻即使是你孩子的监护人也无权处分该财产。
男子16万存款被前妻取走 状告银行获赔5万
2007-11-6 11:11:19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6日电:自己的16万元存款被前妻取走后,陈先生以工商银行八角支行审查不严为由,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近日,石景山法院判决银行赔偿陈先生5万元及利息。
2005年,陈先生在工商银行八角支行开户并存款20万元,此后取走了4万元。 今年2月,当他再次取款时,却被告知16万元及利息已全部被人取走。
陈先生从银行处得知,取款的人是他的前妻李女士,对方在今年2月来到银行,以存折被盗为由,凭密码将存折挂失,后又分数次将16万取走,而密码是陈先生之前告诉李女士的。陈先生认为,银行在办理挂失、解挂等手续上存在瑕疵。
同时因为找不到李女士,陈先生将银行告上法庭。
法院调查发现,银行在解挂时,没有留存李女士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法院认为,这导致无法通过其他证据证实银行“对身份证件进行了适当的审查”,只能认定银行存在疏于审查的瑕疵行为。
但陈先生因泄露密码,也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损失的16万元,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郭晓明)
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到如果银行在办理挂失、解挂时没有留存挂失者身份证件复印件,程序上有瑕疵从而输了官司,建议你也顺着这个路子先去找找银行。
另外看在孩子的面上找你的前妻谈谈,告诉她她取你的钱是在协议离婚以后而不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就和一个外人用不法手段到银行冒领他人存款的性质是一样的是犯罪。 在与银行、前妻都谈不拢的基础上如果银行在办理存款时程序上有瑕疵,就可以起诉到法院!把银行、前妻都列为被告。
找准起诉的理由、被告顺序是很有讲究的它关系到官司的成败,建议你咨询律师。(觉得你前妻应是第一被告,银行由于工作上有瑕疵负连带责任为第二被告)
网上的相关帖子很多,建议你去找找,未战先算没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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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一楼 这是肯定的除非庭外和解
这位朋友你好 当时取钱是你们已经离婚 办理了正常离婚手续
在离婚是法院应该是判定了你们之间的财产问题 分清了财产 如法院当时认可这笔钱属于你的财产 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当时也没有对这笔财产进行隐瞒,那肯定财产属于你本人
你前妻的行为属于偷盗行为 而且通过小孩知道了你的密码我认为是盗窃他人密码 她的行为已经对你的个人财产进行了盗窃 且金额巨大 你绝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通过法院正常程序对你前妻财产进行检查证实你所说明的问题属实
需要提醒你的是 你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 在法庭上是谁主张谁举证
你这种情况比较特殊 法院先一般采取双方调解 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再采取法律措施
建议先找到前妻好好谈谈 在无效的情况下在通过法院解决
祝你早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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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打定了,以侵占财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