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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婚后迁户口的问题

我和我老婆结婚一年了我想把她的户口签过来,我是河北沧州的,她是陈旗的(属于海拉尔),现在去行政大厅问他们需要什么手续,他们说要我的房产证,可是我现在和我父母住,是平房,房产证是我爸的名字,我自己的房子只有楼盘的大房产证(集体的那种),他们说不行,请问用我爸爸的房产证到底行不行???再有就是我老婆用回她的原籍吗,那面有她的父母,他们代办行不?补充下,我老婆是少数民族,鄂温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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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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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老婆户口迁移是基于你们结婚的事实,属于夫妻投靠性质。从你介绍的情况看,河北沧州承认并实行这种方式。之所以你到派出所咨询时,派出所拒绝了你老婆的户口迁移,焦点在于你需要有属于自己的独立住房,而你现在还仍然跟父母住在一起,“自己的房子只有楼盘的大房产证(集体的那种)”不符合户口迁移落户的条件。
       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与派出所协商,以你是跟父母共同生活为由,请求将老婆的户口也落入父母的户口中去。当然如果派出所坚持不行,是否可以考虑采用父母赠与方式,变更一下该房子的权属问题,使你成为产权人后,你老婆的户口迁移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至于你老婆的户口迁移是否需要她回原籍,从法律规定上是必须的,但如果有关系或者做通派出所的工作,由她父母代办也是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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