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服刑后的养老保险如何计算?
由于判处的是实刑,视同缴费年限做清零处理,即工作年限(连续工龄)为零。根据辽劳社发[2001]48号的有关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为参加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所以这以后有交费记录的,年限可以和原单位收回后按辽劳社发[2004]2O号规定参加的养老保险年限合并计算。
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发布):
八、 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 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但是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他受处分以前工作的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全部
由于判处的是实刑,视同缴费年限做清零处理,即工作年限(连续工龄)为零。根据辽劳社发[2001]48号的有关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为参加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所以这以后有交费记录的,年限可以和原单位收回后按辽劳社发[2004]2O号规定参加的养老保险年限合并计算。
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发布):
八、 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 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但是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他受处分以前工作的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
一、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他们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为生活来源的劳动时间,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
如果情节较轻,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但受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他们的工作年限和一般工龄均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关于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被告人缓刑期间是否计算工龄问题的批复 :(78)法办研字第11号、(78)中劳薪字第20号。
。。。。。。据此,我们意见,人民群众中普通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仍在原工作单位留用叙职的,在缓刑期间,可以计算工龄。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
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处理问题
(七)受到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服刑期间停发工资。
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办法处理。
(九)在采取上述强制措施、受行政或刑事处罚期间,不计为工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