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金融自由化的过程中既不失去金融控制
随着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在香港的相继上市,内地对于中国银行业股权结构多元化的金融安全讨论也进入了新阶段。现在存在两种基本的声音:一种是以具有政府背景或直接从事银行业的学者和官员的声音,认为银行业股权结构的多元化不会失去金融控制权;一种是以学者或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从业者的声音,认为随着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存在内地失去金融控制权的可能。 不会失去金融控制权的两种观点苏宁的“成本收益说”:针对“国有银行贱卖说”以及“外资投资者威胁说”,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11月3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金融论坛上认为,中国银行业是否需要引进战略投资者、是否会影响我国的金融安全、引进外资过程中是否应当支付必要的成本“...全部
随着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在香港的相继上市,内地对于中国银行业股权结构多元化的金融安全讨论也进入了新阶段。现在存在两种基本的声音:一种是以具有政府背景或直接从事银行业的学者和官员的声音,认为银行业股权结构的多元化不会失去金融控制权;一种是以学者或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从业者的声音,认为随着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存在内地失去金融控制权的可能。
不会失去金融控制权的两种观点苏宁的“成本收益说”:针对“国有银行贱卖说”以及“外资投资者威胁说”,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11月3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金融论坛上认为,中国银行业是否需要引进战略投资者、是否会影响我国的金融安全、引进外资过程中是否应当支付必要的成本“存在很大争议”。
但是,作为中国金融改革的重要环节,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引进战略投资者不会威胁我国金融安全。在改革过程中支付一定成本是必然的,但最终会获得更大的收益。“面对目前金融业的激烈竞争,特别是考虑到明年底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国有商业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非常重要,对国有银行治理结构的改善有重大意义。
”唐双宁与郭树清的“制度保障说”:在10月17日中央财经大学部长论坛上,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提醒:“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一定要慎重,不能乱引滥引。要是引入了‘慈禧太后’,迟早会被篡权的。”在引资中把境外投资者分为战略投资者、财务投资者、公众投资者。
“所谓战略投资者,就是不仅仅在资金上财务上与我们的银行合作,更重要的是要提供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技术和专才,帮助我们改善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改革股权结构,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必须在5%以上,不能太少,否则难以形成牢固的战略合作关系;投资者必须持股三年以上,即非特殊情况,三年之内不得撤股,不得与所入股银行散伙,以保证较长时间内双方合作的稳定性。
10月28日,郭树清在回答记者时说:“金融是一国的经济命脉,任何国家对金融都高度重视,国家会对主要的商业银行保持绝对控股地位。”“建行的大股东,无论是汇金公司,还是美洲银行、淡马锡,都有持股的锁定期,与一般的投资者不同,他们无法想卖就卖,而且他们也都是对市场及小股东高度负责任的投资者。
”失去金融控制权的三种观点
“银行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尽管作用巨大,而且我们还有审慎的规则,但我们还必须正视引进战略投资者的风险。”“短期看,引入战略投资者将导致国有企业破产增多、失业上升,经济增长速度减缓。
”“长期看,战略投资者将不断提高持股比例,大量中小银行将可能被控制,从而失去金融市场的主导权。”(《上海金融》2005年第10期特约评论文章《正视银行业战略引资风险》)
寻租学说:“当国有银行的控制权租金大到可以补偿控股风险成本和股权交易成本时,引进外资与非国有两类股资后所形成的三方制衡体系是不稳定的,被打破的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可能被新的股权集中模式所替代,而外资战略投资者更可能寻求获得银行的控制权,并造成银行价值额外的损失。
”(同期《上海金融》,占硕《国有银行引资过程中的控制权租金研究》)
经济入侵说:王森根据对山西票号衰亡的研究指出,“外国列强通过新式金融对旧式金融的侵蚀,进而达到控制经济的目的”,“中国金融业拓展市场业务比改善治理结构更为重要”,“我国应该吸取山西票号衰亡的历史给予我们的教训,在拓展现代银行业务和提高国际竞争力上下功夫,从而堵塞过渡经济中诱发金融危机的漏洞。
”(《金融研究》(2005年第6期)《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改善治理结构还是拓展市场业务》)
控制命脉说:以对未来的展望描述了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攻城略地的基本路线图:参股、入会、掌握信息——以增资或收购等途径增加持股比例——施加压力、人民币进一步升值、外资机构所持有的人民币资产升值——出口逐步下降、财富外流、宏观经济环境恶化——资本账户开放、人民币自由兑换——外资减持股份、投资和利润兑换成外汇撤离——撤离行动一致化、人民币大幅度贬值、引发金融危机——外汇回流再兑换成人民币,并进一步增持或收购中国金融机构股份,达到控股目的,完成对中国金融业的进一步控制——以金融资本的控制,掌握经济命脉,影响中国政治。
(10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余云辉和骆德明《谁将掌控中国的金融?》)金融自由化的经验和教训
中国银行业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属于金融自由化的重要内容。在世界其他国家实现金融自由化的经验和教训,可以对我国银行业的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避免中国银行业从股权结构多元化开始启动的金融自由化使得中国失去对金融的控制。
“华盛顿共识”下拉美金融自由化。拉美国家深受新自由主义的影响,是“华盛顿共识”新自由主义的试验场,具有典型的激进特征。始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的金融自由化,因上世纪80年代初债务危机爆发后逐渐趋于停顿。
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在90年代上半期达到高潮,采取了对国有银行实施私有化、积极引进外国银行的参与及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等措施。拉美在“华盛顿共识”下的金融自由化,使得拉美国家频繁发生金融危机。
亚洲国家或地区渐进式的金融自由化。亚洲的新加坡、韩国、印度尼西亚、中国台湾、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或地区也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实行了金融自由化,但是在金融自由化的过程中采取了渐进的模式,先在业务、利率等方面实行自由化,股权结构多元化先在内部进行,然后才扩展到股权的对外开放和汇率制度的变革。
尽管亚洲国家或地区的金融自由化一度促进了亚洲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但是金融自由化的弊端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的金融危机中得到了充分的显现。
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自由化。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自由化主要体现为价格——利率和业务的自由化,先国内自由化再走向国际自由化。
显然,中国银行业的股权结构多元化,既伴随着中国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其中的金融控制权风险是至关重要的内容。如何在金融自由化的过程中既不失去金融控制权,又能保证中国金融、经济的安全运行,仍需要政界、金融界和学术界高度重视,总结和汲取改革开放以来其他产业的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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