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工艺很简单的小型果汁生产车间,100平米,属于简单加工,我现在购买了相关设备,准备在北京租一块厂房进行生产。 请问在产品上市前,现在需要分别做哪些工作?具体步骤是哪些?麻烦大家给我仔细解释解释,谢谢!!包括工商注册,许可证、化验室的建设、还有其它需要做的,等等。或者我可以找的代理机构有哪些,等等等等。。。。 越详细越好!! 高分送上!!谢谢!!!
你要到你所属区域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生产许可证 产品标准号(执行标准) 产品条码 QS认证,国税地税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如有再就业优惠证,各部门会减免一些费用(再就业优惠证办理条件在最后)。
各个部门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工商部门的申请
提交书面申请...全部
你要到你所属区域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生产许可证 产品标准号(执行标准) 产品条码 QS认证,国税地税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如有再就业优惠证,各部门会减免一些费用(再就业优惠证办理条件在最后)。
各个部门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工商部门的申请
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简明扼要即可) 一寸免冠照片
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经营场地证明。使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租用经营场地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有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卫生部门的申请
领取及填写卫生许可证申报表;
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备相片3张;
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备相片2张,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经营场所平面布图1份;
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如房产证、租用合同或协议书等);
提供产品配方主要原材料 生产工艺流程简图 产品卫生检验资料;
要注意的许可条件:
选址要注意 场所及周围环境整洁、卫生,无明显污染源
接触食品的设备、管道、工用具、容器和运输工具,产品包装材料等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产品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申请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生产场所布局图
标有关键设备和参数的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
要注意的许可条件:
有与所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与所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有与所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国税地税税务部门的申请
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此材料在后面的开户步骤之后,回来补交);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再就业优惠证办理条件如下:
申请人持失业证(未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由企业出具证实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下岗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人员,还应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向本人居住的社区申领申请审批表并填写后,向县区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书面申请。
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国有企业失业人员需提供:
1、县级以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证明;
2、所在社区提供的仍未再就业的证明。
(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安置人员要提供:
1、原企业列入国家关闭破产计划的证明文件;
2、原企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证明;
3、所在社区提供的仍未再就业的证明。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人员需提供:
1、县级以上失业登记机构出具的失业人员登记证明;
2、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四)产权制度改革的国有企业失业人员需提供:
1、县级以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证明或县级以上失业登记机构出具的失业人员登记证明;
2、所在社区提供的仍未再就业的证明。
(五)集体企业失业人员需提供:
1、县级以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证明;
2、所在社区提供的仍未再就业的证明。
以上可供参考,因为各地具体政策会有略微的不同,你最好还要到当地各行政部门祥细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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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 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的业主,按本指南进行申报审批(属新...全部
办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
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的业主,按本指南进行申报审批(属新开办的单位和个人需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核准使用名称证明,并凭该证明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一、《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审批:
1、《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办证: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业主,到卫生局窗口递交申办卫生许可证报告,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及《办理卫生许可证须知》各一份,并按要求填写申请。
(2)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到卫生监督所许可审查科收样室领取《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材》每人各一份,同时每人准备3张正面免冠半身照片(体检表1张,健康证明1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1张)。
(3)组织从业人员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到疾控中心进行体检,8个工作日后合格者办理健康证明。
(4)组织从业人员持《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材》到卫生监督所培训室进行培训、考核,合格者到许可科办理《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5)属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则经现场卫生设施审查合格、生产工艺流程和产品配方审查合格后试生产,并将试产品送卫生监督所许可科收样室,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合格,取得检验合格报告书。
(6)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连同《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及《办理卫生许可证须知》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交由卫生局窗口审查(一个工作日),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并出具《卫生许可证审批事项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不予以受理,退回补充材料,再次申请。
(7)受理后,由卫生局窗口相关人员把材料移交卫生监督所相应监督科,并办理交接手续,监督科到接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现场审查意见,合格的签署意见后移交许可科给予发证;现场审核不合格,一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卫生整改意见,整改完毕由申请人与响应监督科预约再现场审查,5个工作日作出现场审查意见。
整改仍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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