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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的最底工资是多少?

福建省三明市城市最底工资水平是多少?临时工的工资待遇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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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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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政府8月30日下发的《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市从今年8月起实施最低工资新标准。 与2006年的相关数据相比,新标准实施后,我市最低工资有了明显上调: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 、沙县57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比去年上调90元;大田县、尤溪县、将乐县、泰宁县、清流县、明溪县、宁化县、建宁县48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比去年上调80元。
    同时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沙县5。5元;大田县、尤溪县、将乐县、泰宁县、清流县、明溪县、宁化县、建宁县4。7元。 据介绍,该标准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当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我市还将适时作出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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