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科学嘛?当时速40公里的时
交通法规里好像有一条,说是不关什么原因,如果两车追尾,责任在后车。假如这个没记错,那么楼主说一下,这个规定的科学处又在哪里?
楼主通篇没有说“绿灯倒计时”这个事情,假如有倒计时,那么完全可以避免40km/h到达停车线一米前这个事情。
还有个问题:严格执法乃至有自动监控设备的路口至少某时段会比较繁忙,那么在这种地方就算真的抢到了一次擦边球,是否就能避免下一次红灯,让自己早到目的地呢?于是,楼主说的义愤填膺,实际上主张的可能只是损人不利己地暗爽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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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假如有车在红灯变绿灯后的一瞬间以40千米每小时越过停车线进入路口,不违法也没有不合理处。而如果楼主在片刻之前以40千...全部
交通法规里好像有一条,说是不关什么原因,如果两车追尾,责任在后车。假如这个没记错,那么楼主说一下,这个规定的科学处又在哪里?
楼主通篇没有说“绿灯倒计时”这个事情,假如有倒计时,那么完全可以避免40km/h到达停车线一米前这个事情。
还有个问题:严格执法乃至有自动监控设备的路口至少某时段会比较繁忙,那么在这种地方就算真的抢到了一次擦边球,是否就能避免下一次红灯,让自己早到目的地呢?于是,楼主说的义愤填膺,实际上主张的可能只是损人不利己地暗爽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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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假如有车在红灯变绿灯后的一瞬间以40千米每小时越过停车线进入路口,不违法也没有不合理处。而如果楼主在片刻之前以40千米每小时在黄灯下通过了停车线,那么会发生什么?
假如交法规定黄灯和绿灯同样效果,不强制停车,那么楼主是否还能始终对横向交通状况保持警惕,同时在客观上又能和横向车辆之间有足够的间隔做出反应?
具体怎么定得看一个城市能花多少钱在各种交通设备上,也得看当地交通的特点。
不够楼主的说法,似乎没考虑横向交通状况,这也许不“科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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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楼主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东拉西扯地说什么节能、费电、渎职,又忽略掉“地方法规”这种东西而瞎扯。
作为行人在下的意思很简单:通过路口前请适当减速。
据说北京有可以自动调整的信号灯系统,而本地有绿灯倒计时,其它地方如楼下所说绿灯变黄灯前会闪几下。。。如果在这些硬件下楼主还是经常遇到所谓“停车线前的两难抉择”,那么再来说交法的不合理不科学不迟。
不明白楼主为什么孜孜以求“保持较高速度过路口”,也没有类似经验。但是楼主也许可以学学那些可能不到“36年驾龄”的公交司机们的做法。他/她们显然是靠车速/运量之类吃饭的,但是至少在本地的话貌似没听公交司机纠结过该怎么过停车线的问题。
而以小时候骑自行车的经验来说,就算当时因为近视问题看不清信号灯的倒计时,但是远远的观察一下颜色,就大致可以估计一下有多少机会抢到红灯前过线。
然后还有个问题。假如按照楼主的说法,那就意味着如果横向车流比较连续,那么黄灯亮起时这个车流就不会在停车线附近断开。
如果这时楼主正好等着红灯变绿灯,那么看着前方横行不断的车流,又有什么感想?
“楼主的意思”还有个不明白的地方。黄灯的时候已经在路口内的车是不算违规的。可如果按照楼主说的黄灯时车可以驶过停车线,那黄灯不就和绿灯一样了么?虽然如果交通灯都是发光二极管阵的话,也不会太“浪费”。
此外,楼主始终没有提到“后车”的问题。如果说黄灯时没过停车线的还可以通过或不通过,那么停车线后第一辆车的司机可以有二种合法选择;那么其后第二辆车的司机该怎么判断?三、四秒时间应该可以通过三四辆车,于是停车线后第三、四辆车的司机该怎么做?
相反,如果像现在这样规定黄灯时过线的可以把黄灯当绿灯,没过线的必须把黄灯当红灯,那么楼主说的停车线前第一辆车或许会选择起来有困难,但是其后的车则只有一个合法选择。
这种硬性规定就合对某些追尾事故的判定一样生硬,但是却避免了扯皮、推诿责任。
以上废话很多,总结起来就是二点:
楼主没有考虑
1)黄灯可过线时横向车流有什么影响;
2)黄灯可过线时停车线后数辆车之间会发生什么。
无论如何,楼主这种只考虑“自己恰好在停车线前”的情况和“LED等多么浪费电”的帖子,看不出“36年驾龄”或者做了什么准备来讨论“科学的交法”之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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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为什么要使自己处于“以40千米每小时在停车线前一米或数米遭遇黄灯”的情况呢?
如果是抢一个绿灯变黄灯,那么用一秒左右完成楼主的计算后,至少还有二三秒横向才开始通车。
反之如果允许黄灯过线,那么就可能出现抢一个黄灯变红灯的情况,那样的时候如果完成楼主的计算,可能正好和横向车流接触。
——到底哪个情况更危险?。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