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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手续之前有孩子如何办理入户手续

我有一个朋友,他是重庆的户口,与一河南南阳籍的女子恋爱并现有一子。因种种原因,至今还未办理结婚证明。请问现在该如何办理?孩子的户口想随父。是先办理结婚证明再能给孩子入户吗?亟待回答!谢谢!

全部回答

20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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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让男方的户口落户女方户口所在地。 1、申请结婚登记前,请到男方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取户籍卡。 2、申请登记结婚的男方带上户口本(户籍卡)、身份证原件,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结婚即可。
   3、领取《结婚证》后,男方可以持《结婚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当地派出所会根据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出同意男方户口落户女方户口地的“同意迁入证明”。    男方持女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入证明”到男方集体户口地派出所迁移户口,男方户口地派出所会开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再持男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出证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上户即可,随即男方户口在原户籍地注销,男方完成户口迁移女方后,户主是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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