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尊敬的空悟(先生或女士):
尊敬的空悟(先生或女士):
您好!
感谢您的耐心!不过请给我一个准确的称呼,不然太麻烦了,每回都得多打好几个字。
……不敢当。---是男性朋友。
您这个回答是我最满意和最想要的!
但是还有:如果这个子公司还在继续正常运作,并没有纳入集团公司的破产范围,我又被指定为这个子公司的临时代管人,这个时候我的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还有效吗?
……如果这个子公司还有合法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你被指定为负责人,就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无疑。 如果暂时没有注册,你也是上级指定的负责人,从外部法律关系讲,按照民法通则规定,你是相当于法定代表人,代表子公司对外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有责任需要承...全部
尊敬的空悟(先生或女士):
您好!
感谢您的耐心!不过请给我一个准确的称呼,不然太麻烦了,每回都得多打好几个字。
……不敢当。---是男性朋友。
您这个回答是我最满意和最想要的!
但是还有:如果这个子公司还在继续正常运作,并没有纳入集团公司的破产范围,我又被指定为这个子公司的临时代管人,这个时候我的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还有效吗?
……如果这个子公司还有合法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你被指定为负责人,就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无疑。
如果暂时没有注册,你也是上级指定的负责人,从外部法律关系讲,按照民法通则规定,你是相当于法定代表人,代表子公司对外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有责任需要承担,从内部关系讲,指定你的“上级”需要承担领导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
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依法成立;
(二)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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