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赴日短期多次往返签证需要哪些
在中国居住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时,可申请赴日短期多次往返签证(90天滞留期),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另,短期滞留签证,不能在日本国内从事伴有收入的商务活动以及可以获得报酬的其他活动。
Ⅰ「商务目的申请者」
符合下列1。以及2。所述条件的申请人
1、初次访日目的不是探亲访友或者观光旅游。
2、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企业中任职的人员(包含IT技术员(注1))
(1)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的任职人员
(2)上市企业(包含在第三国・地区上市的企业)的任职人员
(3)各驻华使领馆馆管辖区内中国日资企业商工会(包含各市日本商工俱乐部)的会员企业、且有...全部
在中国居住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时,可申请赴日短期多次往返签证(90天滞留期),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另,短期滞留签证,不能在日本国内从事伴有收入的商务活动以及可以获得报酬的其他活动。
Ⅰ「商务目的申请者」
符合下列1。以及2。所述条件的申请人
1、初次访日目的不是探亲访友或者观光旅游。
2、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企业中任职的人员(包含IT技术员(注1))
(1)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的任职人员
(2)上市企业(包含在第三国・地区上市的企业)的任职人员
(3)各驻华使领馆馆管辖区内中国日资企业商工会(包含各市日本商工俱乐部)的会员企业、且有日本国内的经营基础或国内联系方式的日资企业(包含驻在员事务所)
(4)由日本、中国以及第三国・地区上市企业投资的合资企业,子公司,分公司等
(5)和日本上市企业有频繁业务往来的企业的任职人员
(6)在过去三年持日本商务签证访问过日本,且因短期目的多次访问过除日本以外其他G7成员国(G7成员国: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意大利、法国、德国)的在职人员;或者在过去三年持日本商务签证访问日本3次以上的在职人员(注2)
(注1) IT技术员是指,拥有利用电子计算机有效处理情报技术能力的人员,是电子计算机,网络服务器,软件技术,系统开发、维护、运行等情报处理方面的专家。
(注2) 护照上要贴有G7成员国颁发的签证(申根签证必须为德国、法国、意大利所颁发的)以及多次入境该国的记录。
Ⅱ「文人・学者等」
符合下列1。以及2。所述条件的申请人
1、初次访日的主要目的不是探亲访友或者观光旅游。
2、符合下列条件者
(1)有相当程度业绩的美术、文艺、音乐、戏剧、舞蹈等领域艺术家,或者是人文科学(文学、法律、经济学等)、自然科学(理学、工学、医学等)领域的学者。
(2)持有国家或者国际资格证书的现职律师、注册会计师、司法代书人、公证人、医生
(3)公认为有相当成绩的业余运动员
(4)全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前任委员,全国、地方政治协商会委员及其前任委员,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中担任处长以上职务者
(5)在大学任讲师以上职务者(仅限全职教师)
(6)在国立、公立的研究所、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中担任处长以上的职务者
Ⅲ 上述Ⅰ、Ⅱ申请人的配偶与子女
与满足上述Ⅰ、Ⅱ条件的申请人一同申请签证的其配偶与子女,或已经取得有效多次签证的上述Ⅰ、Ⅱ申请人的配偶与子女
Ⅳ 签证申请所需材料
(注1)原则上只需准备以下所述材料就可申请签证。
但是,根据签证审查情况,可能需要追加材料,敬请理解与配合。
(注2)各个材料必须都是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注明有效期时,应在有效期内提交)。另外,申请签证时提交的材料,除护照以外一概不退还。
1。「商务目的」(上述Ⅰ条件的申请人)
(1)护照
(2)签证申请书(需要粘贴照片)
(3)户口本复印件
(4)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域内的申请)
(5)所属单位的在职证明(需注明签证申请人的具体职务,工资以及具体入职时间)
(6)所属单位的营业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的复印件
(7)满足上述Ⅰ2。
(1)~(6)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满足(6)时需要提交能显示过去入境记录的旧护照
(8)商务目的赴日本短期多次往返签证申请理由书(样式
参考
)
2。「文人・学者等」(上述Ⅱ条件的申请人)
(1)护照
(2)签证申请书(需要粘贴照片)
(3)户口本复印件
(4)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域内的申请)
(5)申请人符合上述Ⅱ2。
(1) ~(6)里任一条件的相关证明(注明职务,工资以及入职 时间的在职证明、相关资格证的复印件等)
(6)赴日本短期多次往返签证申请理由书(样式参考)
3。上述Ⅰ、Ⅱ的配偶与子女
(1)护照
(2)签证申请书(需要粘贴照片)
(3)户口本复印件
(4)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域内的申请)
(5)表明家族关系的材料(证明与上述Ⅰ、Ⅱ申请人有婚姻、亲子关系的结婚证、出生证等)
(6) (与上述Ⅰ、Ⅱ申请人分开申请签证时)上述申请人短期多次往返签证复印件
Ⅴ 审查所需时间
从本馆受理日次日起算4个工作日
但在签证审查时,根据情况有时需要在基本材料的基础上追加提交其他材料,审查时间会延长。
另外,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非一定发给多次签证。根据审查结果,有可能只发给一次签证或者不发给签证,敬请理解。
Ⅵ 发给签证种类等
原则上发给有效期为「3年」的短期多次签证,滞留期间为「90天」
(1)但根据审查结果,也有可能发给有效期为「1年」的短期多次往返签证。
滞留期间根据审查结果,也有可能为「15天」或者「30天」。
(2)申请有效期为「5年」或者「10年」的短期多次往返签证时,需在「商务目的赴日本短期多次往返签证申请理由书」里作详细阐述。
(3)短期多次往返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和子女也可申请短期多次往返签证,原则上有效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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