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图书发行企业而言有多少种税?
增值税,销售图书13%
营业税,图书业营销手续费是5%
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微利企业20%,一般企业25%
个人所得税,
税率:(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5 %— 45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5%— 35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分红所得适用 20 %的比例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 “三资”企业暂不征收 )
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 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全部
增值税,销售图书13%
营业税,图书业营销手续费是5%
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微利企业20%,一般企业25%
个人所得税,
税率:(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5 %— 45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5%— 35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分红所得适用 20 %的比例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 “三资”企业暂不征收 )
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 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 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 1%。
( 五 ) 房产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其《江苏省房产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缴纳房产税。 ( “三资”企业适用城市房地产税 )
税率:从价计征的,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
2%;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其税率为 12 %。
( 六 )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列》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七 ) 车船使用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车船使用税。
( “三资”企业适用车船使用牌照税 )
税率:实行定额税率,依照《江苏省车辆和船舶税额表》执行。
纳税期限:按年申报,每年的一月三十一日前交纳。
( 八 ) 印花税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列举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印花税。
税率:按比例税率征税的有股权转移书据为千分之二,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及财产保险合同为千分之一,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及记载资金的帐簿为万分之五,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为万分之三,借款合同为万分之零点五;按定额税率征税的是权利、许可证照、其他帐簿每件贴花 5 元。
纳税期限:按月申报,次月十日前缴纳。
( 十一 ) 教育费附加
单位和个人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附加率为 3 %。
( 十二 ) 地方教育附加
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 1%征收。
( 十三 ) 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从 2000 年 7 月起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五个险种。
各缴费对象每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据,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地税部门依据核定的数据进行征收。
( 十四 ) 其他基金费
包括市场物价调节基金、粮食风险基金、防洪保安资金、地方教育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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