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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对事业单位同工同酬的解释

我们 是工作 了 近8 年的 医生和护士, 是普通医院 编外 人员. 我们 现在的 工资 和 奖金 是同岗位 编内 人员 的近一半, 请 问, 新劳动法, 对 医院 同工同酬 是怎么 解释 的. 我们 现在应该 怎么 去 要求 我们的合理 待遇. 请 问 重庆 市卫生局, 对 我们 是 怎么 安排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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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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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因此,同岗位、同职称的有编无编人员的工资应当基本一致。 建议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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