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职人员为什么没有工伤保障?
北京、上海、深圳、大连、温州、重庆等这些地方的非企业公职人员,有可能得到工伤方面的待遇。其他地方目前还只有等待,苦苦地等待!
你所说的非常有道理,国家现行法律体系中确实缺少关于国家公职人员工伤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致使一旦发生工伤,受害者竟无法可依,无法顺理成章的申报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
能作的只能是一声叹息!
相信会在不久的将来会出台相应的政策的。
附北京的相关政策,仅供参考: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5。 01。19
【时效性】有效
【实施日期】2005。...全部
北京、上海、深圳、大连、温州、重庆等这些地方的非企业公职人员,有可能得到工伤方面的待遇。其他地方目前还只有等待,苦苦地等待!
你所说的非常有道理,国家现行法律体系中确实缺少关于国家公职人员工伤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致使一旦发生工伤,受害者竟无法可依,无法顺理成章的申报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
能作的只能是一声叹息!
相信会在不久的将来会出台相应的政策的。
附北京的相关政策,仅供参考: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5。
01。19
【时效性】有效
【实施日期】2005。01。19
【正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的通知
(京劳社工发[2005]6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在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发生工伤,在国家尚未出台新的政策之前,其工伤认定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五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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