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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产假有多长,产假是否有工资,有什么法律依据?

如题,请各位朋友回答,最好附上相关的法律条文.

全部回答

200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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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劳动法》)第58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对女职工的生育期,《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1988年6月28日国务院颁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条1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

2007-12-07

28 0
产假最少九十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法律依据是《劳动法》。

2007-11-23

29 0
tongyi对楼上的辛苦工作支持一下!

2007-11-23

60 0
    在劳动法里有规定。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2007-11-23

47 0
女员工产假一般都是三个月,在这三个月期间可以拿你平常每个月的全部底薪。具体的,可以上网查一下,就知道了!祝你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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