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困难群众如何申请低保?
申请农村低保的基本程序是:(一) 申请。凡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应按照属地管理 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 请,同时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劳动能力证明和财 产状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 不在一地的,需持其居住地派出所和镇政府共同出具的证明,向 户主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二) 受理。村民委员会接到申请舍,组织本村农村低保评 估小组成员2 ~3人通过人户的形式一周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 收人和实际生活水平的全面调查和核实工作,调查期间应广泛 听取群众意见,对其是否符合低保资格进行评估,并将调查核实 和评估意...全部
申请农村低保的基本程序是:(一) 申请。凡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应按照属地管理 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 请,同时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劳动能力证明和财 产状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 不在一地的,需持其居住地派出所和镇政府共同出具的证明,向 户主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二) 受理。村民委员会接到申请舍,组织本村农村低保评 估小组成员2 ~3人通过人户的形式一周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 收人和实际生活水平的全面调查和核实工作,调查期间应广泛 听取群众意见,对其是否符合低保资格进行评估,并将调查核实 和评估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经评议符合低保 条件的申请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5日以上,对公示后无异议 的,村委会组织申请人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 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村委会填写《入户调查情况登记 表》,调查人员在意见栏内签字、盖章,同时将所有相关证明材 料上报镇政府审核。
对经评议或公示后复审不符合低保条件 的,村委会应向申请人解释清楚,并将所有材料退还申请人。(三) 审核。镇政府组织农村低保评估委员会对村委会提 交的申办材料及时进行认真审核。主要审核提交的申办材料是 否齐全、规范、有效,同时对村委会的人户调查、邻里访问、张榜 公示情况及申请人的家庭情况逐个进行核实认定,提出审核意 见,并将每个申请人的审核意见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5日以 上。
经公示群众无异议,认为符合低保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写出审核情况说明,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市、县民政 部门审批。经审核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将所有证明材料退回村 委会,并告知理由。(四)审批。
市、县民政部门应对镇政府提交的申办材料及 时进行认真审查,主要审查提交的申办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 效,并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通过审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确定 保障金额,并委托村委会再次公示5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 市、县民政部门在审批表中签字、盖章,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享 受农村低保待遇,并委托镇政府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予批准,材料 退回镇政府,并书面告紅理由。
为保证审核发放低保金过程中的公正,应采取民主公开的 措施,包括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群众监督等程序,有关 部门应经常进行抽查、检查,使得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和透明。收起